索 引 号:005307722/2018-000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曲梁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蓝天保卫战 | |
文 号:曲政〔2018〕66号 | 成文日期:2018-06-13 | 发布日期:2018-06-1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有关工作保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工作安排,新一轮全国强化督查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 26”城市的基础上,新增汾渭平原11个城市。强化督查自2018年6月11日开始,持续到2019年4月28日结束。此次强化督查共分三个阶段,强化督查内容包括:“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工业窑炉整治情况、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运输结构及方式调整治情况、露天开采综合整治情况、扬尘综合治理情况、秸秆禁烧管控情况、错峰生产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办理情况等。为全面落实好强化督查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强化督查的相关协调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全面做好强化督查组督查期间的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曲梁镇强化督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英朝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周国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高俊亮 副镇长
蒋志豪 副科级干部
孙文魁 副镇长
崔战坡 副镇长
成 员:各村二级网格长、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各相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国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建伟、蒋庚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接受强化督查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对接沟通以及我镇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
二、明确职责,分工合作
1、镇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牵头负责“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办理等工作的督查保障。责任人:田建伟
2、环保六中队牵头负责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工业窑炉整治、错峰生产落实等工作的督查保障。责任人:蒋庚须
3、镇工业安全办公室牵头负责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等工作的督查保障。责任人:田建伟
4、镇交通办公室牵头负责运输结构及方式调整等工作的督查保障。责任人:郭万东
5、国土资源站牵头负责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等工作的督查保障。责任人:郅东许
6、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牵头负责扬尘综合治理等工作的督查保障。责任人:李小涛
7、镇农业办公室牵头负责秸秆禁烧管控等工作的督查保障。责任人:张晓超
各村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本辖区承担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任务。
三、强化责任追究
镇纪委要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对不作为,慢作为以及由于本部门工作保障不力给我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责任追究。
曲梁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