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临时管控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25829000/2018-0003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城政文〔2018〕44号成文日期:2018-06-17发布日期:2018-06-1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临时管控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PM10、臭氧等主要指标明显下降和落实好中央生态部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根据新密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临时管控措施要求的通知》(新密环攻坚办〔2018〕7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

为确保我镇临时管控工作顺利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取得工作实效,城关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相关副职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临时管控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导等工作。

二、强制性管控措施责任分工

1、实施错时生产。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家具厂、干洗店、汽车维修、包装印刷、化工企业等涉及VOCS工段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实施停产,减少VOCs排放。

责任单位:环境监察一中队、镇经济发展办

2、实施喷涂错时作业。全镇范围内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8时日照强烈期间,禁止进行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切割、焊接,镇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沥青铺路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

责任单位:镇创建办、镇交通办

3、实施错时装卸作业。城区内所有加油站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8时日照很强期间禁止卸油。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

4、全镇在线监控涉气企业,确保24小时达标排放,凡出现超标超过1小时的停产整改至7月31日。

责任单位:环境监察一中队

 5、全镇建筑工地,严格落实8个100%,且工地内裸露黄土全覆盖,并坚持每日洒水3次。辖区内工地及企业加强管理,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8时日照强烈期间一律封存停止使用(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

6、镇区主次干道加大吸尘、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每天防治扬尘作业不少于6次,每天早上6时前对全镇所有道路完成一次全面的道路冲洗作业。每日上午11时至下午17时不间断洒水,实行洒水车、雾炮车同时作业(雨天除外)。

责任单位:镇创建办

7、深入开展全城清洁行动。每周的周二、周五分别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含楼顶冲洗);机关各单位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创建办加强镇区内卫生死角的清理工作,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防止垃圾发酵,减少VOCs的排放。

责任单位:镇创建办

8、加大餐饮行业油烟管控措施。对发现餐饮油烟不达标及餐饮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一律停业整顿,并立案查处。

责任单位:环境监察一中队、镇食药监所

三、强化责任、严格落实

1、各村及各相关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党政一把手亲自抓,靠前指挥,主管副职带队检查,分包责任人在岗值守。每日上午11:00前将前一日管控落实情况、夜查情况(含带班领导、参加人员、辖区企业、建筑工地停工停产名单等落实情况)报送镇大气办,由镇大气办统一汇总后上报新密市攻坚办。

2、各村及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督促辖区企业、工地于落实强制性管控措施,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不执行错时生产、作业、偷生产的企业、工地、上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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