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75217/2018-00064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救助/业务信息/城乡低保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民政,低保,低保对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6-21 | 发布日期:2018-06-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做好低保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民政局将对全市截至2018年6月(含6月)已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所有家庭开展2018年城乡低保年审工作。
一、认识进一步提升。2018年6月20日,在民政局三楼召开民政所长会议,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实行困难群体基本保障,特困群体重点保障,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保障对象能进能出、补差标准能升能降,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退必退。
二、程序进一步规范。在低保审核过程中要严格程序,严把对象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开公示关、档案材料关。
三、宣传进一步入心。对各乡镇、办事处要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做好低保政策宣传工作。让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使困难群众顺利申请保障救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大力宣传,让全市上下形成关心困难群众,支持低保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政策进一步从严。严格按照文件、政策进行评议,严禁出现人情保、关系保、拆户保,以及“土政策”保。
五、责任进一步落实。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在低保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