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食药监局 加强农贸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

索 引 号:737415948/2018-0012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政务,电子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6-22发布日期:2018-06-22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6-22废止日期
新密市食药监局 加强农贸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

2018年6月5日上午,新密市食药监局对宏通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

此次督导重点围绕农贸市场开办者的制度落实情况、市场开办者是否与农产品经营者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是否留存入场农产品销售者基本信息、开办者是否对拟入场销售的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等进行督查。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崔局长要求:一是农贸市场开办者要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各所要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国家食安委的督导内容进行检查;三是食品经营者和农贸市场开办者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提升自我、落实责任,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力度,切实增强经营主体和开办方责任意识、安全意识。

下一步,新密食药监局将紧跟郑州市局农贸市场整改步伐,全面推进农贸市场信息化建设,对农贸市场进行全方位规范管理,确保农贸市场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实现食品安全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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