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4713380/2018-000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6-29 | 发布日期:2018-06-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自5月份以来,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规范小作坊生产行为,惠济区食药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整治,对不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取缔。
一是建立责任机制。督促各监管所建立责任机制,深化网格化监管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和监督责任制及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并研究和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把责任制和组织领导落到实处。二是全面排查整治。采取教育培训、上门指导、典型带动等各种有效方式,积极帮助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的使更多的小作坊尽快符合要求,督促尽快整改后领证并规范生产行为,同时,针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食品安全隐患突出、周边居民反映强烈的小作坊,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劝其搬离现址或转变业态。三是立足长效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同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按照巩固成果、打建并举的要求,攻坚克难、着眼长远,努力跳出“一整治就好,一停就乱”的怪圈,切实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
截至目前,已排查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0余家次,鼓励引导7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
下一步,惠济区食药监局将分品种选择条件较好、积极性较高的小作坊建立“示范单位”,树立起一批生产加工条件相对较好、食品安全意识强、经营规范的小作坊典型,在全区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