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灵活就业人员自2018年7月1日起将启用新的医疗征缴方案

索 引 号:416265205/2018-001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7-04发布日期:2018-07-0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灵活就业人员自2018年7月1日起将启用新的医疗征缴方案

根据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郑政办【2018】3号文件精神,新密市将从2018年度,即2018年7月1日起启用新的社会保险征缴方案。

新的征缴 与老方案最大的不同在于灵活就业人员,将按3号文文件要求,将原有的医疗征缴的工资基数由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修改为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的80%,征缴比例有原4.8%,修改为10%,同时与企业参保人员一样按比例返账户,其中45周岁以上为4%,45周岁为3%。同时,原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以退休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职工医疗保险,按照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的5.6%一次性补齐医疗缴费年限后,自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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