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205/2018-001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7-09 | 发布日期:2018-07-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医保基金流失,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新密市社保局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
一是专门成立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召开专项检查专题会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自查记录。
二是通过现场监督检查、病历资料审查、大数据筛查、医疗账目核查和出院病人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
三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决不姑息迁就,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医保基金的流失,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