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来集镇组织市级人大代表集中学习《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索 引 号:005307757/2018-0009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来集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学习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7-26发布日期:2018-07-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来集镇组织市级人大代表集中学习《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7月26日下午,新密市来集镇组织辖区新密市级人大代表在宋楼村人大接待室,由新密市检察院检察长李俊华带领,共同学习了《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条例》重要意义,加强自身学习修养,认真贯彻落实学习内容。

会上,李俊华认真解读了《条例》的重要意义。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进入法治化推进的新阶段,《条例》是贯彻中央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的新探索。

最后,李俊华要求,每一位人大代表要以身作则,积极响应《条例》号召,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积极作为,严格按照所内制定的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立足岗位,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多形式、多载体进行学习宣传活动,使每名人大代表知条例、懂规范、多践行,将《条例》内容落实到位。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