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财务签字审批权工作自查自纠 情况报告

索 引 号:416265619/2018-0007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畜牧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
文    号:新密牧字〔2018〕100号 成文日期:2018-08-02发布日期:2018-08-02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财务签字审批权工作自查自纠 情况报告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财务签字审批权工作自查自纠

情况报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违规直接分管财务签字审批权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新密政办明电〔2018〕108号)和我市7月31日专项工作会议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对财务签字审批权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

市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分管财务签字审批权自查自纠工作会议之后,我局立即组织对“两个办法”、《通知》和市专题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传达,会议要求全体领导干部务必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化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单位主要领导的监督,增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意识。同时明确局长张孟丽负总责、各班子成员分管负责、相关科室具体贯彻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研究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

二、对照要求,深入自查自纠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照“两个办法”进行了自查,畜牧局主要领导没有违规直接分管财务签字审批权问题。我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两个办法”规定,建立岗位责任制,规范单位财务、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等程序,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分工中,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事项,全部由班子其他成员分管。

(一)凡涉及所有财务、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等涉及“三重一大”工作事项,均经集体研究后按程序运行,并严格按照自下而上由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副职逐级审核签字,主要领导最终审核制度。

(二)凡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情况,采取竞争上岗、公开选拔、调整,最终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公示上报等程序进行,主动接受监督。经过认真自查自纠,目前我局不存在主要领导干部违规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工作问题。

(三)预算支出全部按预算安排进行支出,不存在超预算支出。无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无利用上下级关系或其他单位代付款方式转嫁支出,无上下级单位之间违规转拨资金等问题。

(四)严格按照“三公经费”规定要求执行,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费用不存在报销凭证不完整问题。

(五)严格按照资产管理规定,资产出租、出借审批程序、处理方式、收入管理等方面不存在违规问题。

(六)严格按照财务会计管理规定,不存在违反财政管理规定自行开设银行账号和不按规定管理使用银行账号等问题。

(七)对近三年来财政、审计、巡查等部门检查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监督,突出常态长效

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签字审批权和人事等工作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环,可以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办〔2015〕3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办〔2015〕28号)文件精神,把“两个办法”的规定化为自觉行动,在自查自纠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将深化监督管理机制和推进畜牧工作协调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恪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从严规范从政行为,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

 

新密市畜牧局

2018年8月2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