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工作的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25842782/2018-0008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 键 词:综合,通知
文    号:新密建管〔2018〕63号成文日期:2018-08-07发布日期:2018-08-0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工作的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工作的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工作的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郑建文〔2018〕164号),为切实抓好国家脱贫攻坚督查组提出农村危房改造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8月7日

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工作的

专项整改方案

 

7月10日至18日,国家脱贫攻坚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我省进行了脱贫攻坚督查,反馈指出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低、落实政策、执行改造标准不严格、改造后房屋质量差存在漏雨现象等问题。为切实抓好国家脱贫攻坚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安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工作的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豫建村镇〔2018〕3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以提高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根本出发点,自觉强化“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危房改造有关政策要求,加强危房改造的质量安全标准,确保“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目标要求

(一)整改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的有关政策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力度,集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专项整改活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二)总体要求

1. 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抓好危房改造质量安全重要性,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端正工作指导思想,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抓好整改。

2. 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正视存在问题,不隐忧护短,不敷衍塞责。坚持实事求是,奖惩分明,区分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对问题部门和个人实施追责。

3. 完善政策机制。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综合分析,深挖根源,完善政策机制,打牢工作基础。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技术标准。各乡(镇)、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农房建设基本技术要求》等技术要求。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即:改造的房屋必须满足基本质量标准,达到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抗震构造设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施工操作规范;必须要有基本的结构设计,没有基本的结构设计不得开工;必须实行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未经培训的建筑工匠不得承揽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基本的质量检查必须覆盖全部危房改造户。我局按照基本的质量标准,组织当地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纪录。检查项目包括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重要施工环节必须实行现场检查,存在问题的要当场提出措施进行整改。现场检查记录要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各乡(镇)、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是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二)严格开展竣工验收。各乡(镇)、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河南省农房建设基本技术要求》相关技术标准实施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进行竣工验收,逐户填写《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凡竣工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必须在整改复验通过后才能通知危改户入住,凡验收发现存在突出质量安全问题的,不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扎实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各乡(镇)、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危房改造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计划,精心组织,采取以会代训、参观见学、专题培训等形式,重点做好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各类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把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脱贫攻坚和抓好危房改造质量安全作为强化“四个意识”的突破口,转变作风的突破口、检验能力的突破口、推进发展的突破口。要畅通危房改造质量安全问题的反映和投诉渠道,及时解决危房改造中的质量安全问题。即日起,我局设置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问题举报箱并开通举报电话(0371—56155520)。

(五)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各乡(镇)、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要对已改造危房的质量安全开展一次深入全面的集中排查,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要逐户登记,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逐一整改销号,确保做到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四、整改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18年8月2日至8月7日)。

1. 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省脱贫领导小组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工作的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认领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安排部署任务,明确整改要求。

2. 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国务院督查反馈问题,结合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工作的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要求、整改措施、方法步骤。

3. 开展动员部署。下发整改方案,对号认领问题,逐级开展动员和安排部署,全面开展专项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2018年8月8日至8月20日)。

1. 深入摸排查找问题。各乡(镇)、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全面开展自查摸排,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 抓好整改落实。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督促协调,逐项逐户抓好整改。

3. 完善政策机制。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入分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第三阶段:核查总结(2018年8月20日至8月28日)

各乡(镇)、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将自查整改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于8月20日前报市住建局村镇科。我局将对问题突出的乡(镇)、办事处进行重点核查。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和总结,核查情况汇总整理后形成专项整改报告,于8月28日前报郑州市建委村镇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端正工作态度,搞好工作协调,扎扎实实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二)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

(三)强化督查巡查。新密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单位成员及新密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技术人员组成专项督查小组,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查与全面查相结合,整改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对各乡(镇)、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启动问责机制,确保整改实效。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