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175/2018-002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财政局 | 关 键 词:财政资金,支出,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10 | 发布日期:2018-08-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严格遵循“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努力克服当前财政面临的困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努力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坚持科学理财,强化依法理财,同心同德,扎实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全口径财政收入是指我市辖区内实现的中央级、省级和地(市)级、县(区)级(含市本级和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月份,我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615388万元,同比增长55.23%。其中上缴中央级113944万元,占比18.52%;上缴省级39825万元,占比6.47%;上缴地(市)级48563万元,占比7.89%;县(区)级413056万元,占比67.12%。
(二)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明确地方财政总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7]11号)规定的口径计算,我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320146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65845万元增长20.43%。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00278万元,同比增加24.23%,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1.32%。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9868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85127万元增长18.77%,为年度预算336443万元的65.35%,超收23610万元。
从分级完成情况看:市本级完成86175万元,较去年同期的63684万元增长35.32%,为年度预算136129万元的63.30%;乡(镇)级完成133693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21443万元增长10.09%,为年度预算200314万元的66.74%。
从分部门完成情况看:国税部门完成76205万元,较去年同期的64043万元增长18.99%,为年度预算138577万元的54.99%,短收4631万元;地税部门完成67419万元,较去年同期的47314万元增长42.49%,为年度预算95573万元的70.54%,超收11668万元;财政部门完成76244万元,较去年同期的73770万元增长3.35%,为年度预算102293万元的74.53%,超收16573万元。
从收入构成情况看:税收收入完成139441万元(国税部门 地税部门-教育费附加),比去年同期的107954万元增长29.17%,超收6733万元。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98934万元,同比增长22.82%;其他小税种完成40507万元,同比增长47.82%。非税收入完成8042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22%,超收16877万元。
从六县(市)比较情况看:与周边五县(市)比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排第五位,比排名第四的巩义市少收582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排名第二位(登封市19.49%、新密市18.77%、中牟县15.20%、巩义市14%、新郑市11.80%、荥阳市8.18%)。税收收入总量在六县(市)排第五位,比排名第四的巩义市少收57074万元;税收收入增速排第三位(巩义市37.11%、登封市32.64%、新密市29.17%、新郑市22.70%、中牟县22.28%、荥阳市2.93%),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排第六位(新郑市72.67%、荥阳市71.28%、巩义市70.66%、中牟县67.52%、登封市64.56%、新密市63.42%)。各县(市)由经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从主要收入项目情况看:增值税完成70579万元,比去年同期的59860万元增长17.91%;营业税完成41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735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8.23%;个人所得税完成442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9.5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653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95%;房产税完成196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46%;资源税完成401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49%;耕地占用税完成23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8.99%;契税完成115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8.71%;环境保护税完成3059万元(今年新开征)。专项收入完成578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3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450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3047万元增长428.05%,增收14145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158874万元,占基金预算收入的91.04%。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099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89925万元增长30.07%,为调整预算数578520万元的65.18%。
从分级情况看:市本级支出执行284822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96483万元增长44.96%;乡镇级支出执行9227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93442万元下降1.25%。
从六县(市)比较情况看:与周边五县(市)比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排第四位,比支出排名第三中牟县少支89545万元;支出增幅排第一位。
从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2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0.81%;公共安全支出2258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6.67%;教育支出6597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7.98%;科学技术支出109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8.4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4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5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75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8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1.80%;节能环保支出714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1.8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453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98%;农林水事务支出3742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19%;交通运输支出427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0.0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92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21%;住房保障支出完成991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16%。
(二)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9866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8477万元增长320.9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100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11.36%,占基金预算支出的91.78%。
三、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良好,收入质量较去年有所提高。
1-7月份,我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1.99亿元,增长18.77%,收入规模居六县(市)第五位,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居前三位的新郑市、中牟县、荥阳市分别完成了47.68亿元、35.57亿元、29.02亿元,尤其新郑市收入规模超过我市的1倍多;我市税收收入完成13.94亿元,同比增长29.17%,较去年增收3.14亿元,增幅为六县(市)第三位,收入潜力较大;税收收入居前三位的新郑市、中牟县、荥阳市分别完成34.65亿元、24.02亿元、20.69亿元,高出我市6.75万到20.71亿元不等。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3.42%,比去年同期的58.31%提高5.11个百分点。
(二)乡镇收入情况。
1-7月份,乡镇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33693万元,同比增长10.09%。从增幅来看,有5个乡镇增幅超过20%,他们是尖山、米村镇、岳村镇、白寨镇、刘寨镇,增幅分别为150.68%、37.71%、32.06%、30.52%、21.07%。从收入质量看,尖山、刘寨镇、矿区、曲梁镇、西大街、新华路收入质量超过70%,其中尖山收入全部来源于税收,其余五个乡镇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依次是97.76%、88.43%、80.73%、78.29%、77.17%。从收入总量来看,总量超过2亿元的有1个乡镇,为曲梁镇,收入为20460万元;总量在1亿元-2亿元之间的有5个乡镇,分别为青屏街、西大街、新华路、刘寨镇、来集镇收入分别为14992万元、13926万元、13639万元、11875万元、10493万元。
(三)强化督促,确保预算执行严格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市直机关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二是围绕扶贫、环保、社保等重点民生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核批复,确保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三是严格预算执行,继续强化财政内部支出管理,认真落实预算资金下达、审批、支付等限时办结制,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建设实施。四是切实做好支出目标的量化工作,严格执行加快支出管理的相关措施,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筹措资金,集中财力确保全市重点工作、中心工作资金需求。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7099万元,同比增长30.07%,其中:教育、社保、医疗等九项民生支出312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96%,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过去40年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推动我市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今后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新密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