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205/2018-001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10 | 发布日期:2018-08-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要求,工伤保险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新密市将从9月1日起,下调工伤保险征缴费率。降低费率期限暂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