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团市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005253533/2018-0032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8-13发布日期:2018-08-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团市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共青团新密市委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新密市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新密市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

二、领导和指导全市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市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三、参与制定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参与青少年社会文化教育场所、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的规划和管理。

四、指导有关青少年事务、法规的贯彻实施,协助市委和市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保护工作。

五、调查全市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出建议,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各种活动。

六、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七、在全市经济建设中,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八、贯彻执行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民族团结。

九、承担新密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共青团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共青团新密市委内设综合办公室,承担新密市青少年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共青团新密市委相当于正科级行政单位;下设少工委办公室1个,全额拨款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职工5人,已调离但手续在团委1人、挂职2人、离退休1人。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共青团新密市委有二级预算单位1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如下:

1. 共青团新密市委本级

2. 少工委办公室

内设机构:综合性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青农部、权益部、城区部、学校部、少年部、希望办等10个部室,于2014年成立少工委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5.3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32万元,增长31.27 %。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85.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5.30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8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0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5.3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32万元,增长31.27%。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32万元,增31.27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71.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2.12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4.18万元。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4%;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71.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2.12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4.18万元。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任务增加,业务量增多;二是工资改革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3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0.32万元,增长31.27%。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任务增加,业务量增多;二是工资改革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58.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公务用车补贴等;公用经费26.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手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的88.07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4万元,占 100.00%,完成预算的88.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安排该项支出,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4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及维修维护等。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05  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较去年有所下降。

3.  2017年度公务接待为0,未产生任何接待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193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在各领导的关心与指导下,在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我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由于各科室对绩效管理工具的作用与认识并不相同,为了合理控制推进节奏,真正实现绩效管理目的,我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分层、分情况逐步推进。财务工作方面加强管理,规范资金支出。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公务卡制度,加强了财务监督和管理,控制预算申请,严格审批程序,规范经费支出,确保了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经费开支合理、账目清楚、收支平衡,加大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机关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办公室认真对照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并落实。

2.完善财务审批程序。报账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账,并建立好相关台账,各类凭证要真实、规范。对所有票据进行认真审核,剔除不合规的发票,对发票及金额进行严格把关。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度增加6.94万元,增长35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 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团市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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