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8-003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13 | 发布日期:2018-08-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新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机关大院、文化路2号院、溱水路252号院、人事局六楼会议室、城镇化指挥部会议室等统管区域的房屋维修改造、供水供电、绿化管理、办公设施的维修、卫生、保卫、会务、机关文印、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全市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位于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是市政府直属的正科级全供事业单位。单位法人代表梁洪彬。下设行政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房屋管理科、车辆保卫科、膳食科、节能科、会务科、公寓管理科、文印中心等十个科室,及下属两个二级机构:机关服务中心、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本部门决算单位为新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二级预算单位0个,三级预算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现有事业全供在职人员11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59.4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4.58万元,增长32.3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1,85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859.49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1,85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9.88万元,占63.99%;项目支出669.62万元,占 36.0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59.4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增加454.58万元,增长32.3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9.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4.58万元,增长32.3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9.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1,544.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54.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37.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1%;农林水(类)支出 73.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94%;住房保障(类)支出 50.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1%;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84.24万元,支出决算为1,85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584.24万元,支出决算为1,54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压缩单位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预算编制到社保局,但养老体制改革,社保局上划,该项支出分解到各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扶贫任务重,老促会发展下乡扶贫项目多。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扶贫任务重,老促会发展下乡扶贫项目多。
8.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年初预算为50.48万元,支出决算为5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9.88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467.10万元,增长64.63%。变动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1,012.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 177.4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00万元,支出决算为 18.77万元,完成预算的98.7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 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77万元,占 100.00%,完成预算的98.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的0.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我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全年无安排该项支出,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全年无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77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公务用车办公、下乡燃料费用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17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我单位2017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用,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2017年项目资金669.62万元,包括水电费、水电暖维修费、文印经费、机关食堂经费、冬季取暖费等支出。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的全程监控,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和实效性,加强绩效评价的沟通汇报工作,将绩效评价作为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加强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7 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该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 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造成个别项目资金使用与预算存在差异。
2、重视绩效管理工作,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合理匹配资金,同时加强预算管理的全程控制与监督,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