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决算公开

索 引 号:005307175/2018-0020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财政局关 键 词:财政,决算,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8-13发布日期:2018-08-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决算公开

新密市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投资评审中心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投资评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对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签署审查意见。

2.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国土资源勘探等项目的评估咨询及其评价工作,为市财政局提供投资项目前期决策分析及项目建成后效益评价等相应基础资料。

3.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标的的编制、评审及有关管理工作。

4.承担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材料预算价格的测定。

5.受市财政局委托,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扩初设计和投资概算的审定。

6.受市财政局委托对财政投资项目年底财务决算进行审核。

7.开展财政性资金投资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为政府提出投资决策建议。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投资评审中心属副科级单位,下设三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行政事业投资评审科、基础设施投资评审科。

2017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新密市投资评审中心,无下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42.19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142.19万元,占总支出16.88%;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113.00万元,占79.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7.35万元,占12.2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4.67万元,占3.28%;住房保障(类)支出 7.17万元,占5.05%。

②项目支出700.00万元,占 83.1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付十家中介机构的评审审核费。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84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42.19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84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19万元,占16.88%;项目支出700.00万元,占 83.1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42.1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增加730.28万元,增长652.56%。主要原因:支付十家中介机构的评审审核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16.8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28万元,增长27.0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113.00万元,占79.47%;外交(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7.35万元,占12.2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4.67万元,占3.28%;节能环保(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7.17万元,占5.0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2.92万元,支出决算为 14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3.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81万元,支出决算为1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改革,缴费基数的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75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改革,缴费基数的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改革,缴费基数的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29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改革,缴费基数的调整。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91万元,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对应的基数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41万元,支出决算为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19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30.28万元,增长27.06%。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和住房公积金调整。其中:人员经费131.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 1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0万元,支出决算为 1.58万元,完成预算的65.7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经济新常态和上级政策的要求下,厉行节约,科学管理,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8万元,占 100.00%,完成预算的65.70%;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 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8万元,占 100.00%,完成预算的65.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的0.00%。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投资评审中心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国际会议.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谈判和磋商等。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而举办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比较研究、社会保障政策等。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08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经济新常态和上级政策的要求下,厉行节约,科学管理,压缩“三公”经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访人员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相关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本科室实施的绩效考评工作,配合制定考评指标,做好科室和考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二是加强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当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进一步落实,要求依据充分、能充分体现科室履行职能的项目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7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支付十家中介机构的评审审核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机 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较2016年度 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决算中没有相关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 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2.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投资评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在实际工作开展中,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影响,造成个别项目资金使用与预算存在差异。

2、重视绩效管理工作,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合理匹配资金,同时加强本单位预算管理的全程支出控制与监督,提高本单位的管理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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