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接待办2017年部门决算

索 引 号:005253533/2018-0029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8-13发布日期:2018-08-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接待办2017年部门决算

 

新密市接待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接待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接待办概况

 

新密市接待办位于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单位法人代表王议唯。实有内设科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对外联络部、接待科)。

主要职责任务为:负责接待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各地市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副地市级(含秘书长)以上领导;其他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及其党政考察团;我市承办的全国性、区域性会议以及大型活动所邀请的重要贵宾;配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做好市委统一组织的党政考察团出访的跟随服务和外事联络;上级党委、政府派出的综合工作组;上级接待部门和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活动;其他确需市接待办统筹安排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接待工作领导审批后,市接待办负责接待。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接待办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本决算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46.423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285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人员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46.42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423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接待工作办公室2017年支出合计346.4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00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2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9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4.29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接待工作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46.423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285万元,增长0.003%;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285万元,减少0.1%。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346.423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285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42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1.0003万元,占96%;住房保障支出6.62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9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4.2969万元,占4%;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6.423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4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1.0003万元,支出决算数321.0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982万元,支出决算数14.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2969万元,支出决算数4.2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6276万元,支出决算数6.6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接待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6.423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4230万元。

新密市接待工作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42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76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5.96万元。完成预算的95.9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车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29.36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接待工作办公室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支出129.369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129.369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郑州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兄弟县(市)级领导同志来新密检查指导工作、考察学习期间的接待工作.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5000元,下降0.3 17,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简开支 。

2017年度共接待批次74批,接待人数49500人(包含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9139元。其中:

   公务购车设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1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量。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3.7546万元,下降了1.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开支。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八项规定,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我中心严格执行,控制经费支出。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0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新密市接待工作办公室共有公务接待车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接待工作办公室(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