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5829000/2018-0005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收入,支出,预算,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13 | 发布日期:2018-08-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城关镇人民政府概况
城关镇位于新密市区南4公里处,总面积25.3平方公里,辖东街、西街、南街、东瓦店、西瓦店、翟沟、湾子河、甘寨、高沟、楚沟10个行政村,115个村民组,总人口33659人,约8995户,耕地面积1153.22公顷。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政策规定。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安全、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负责村镇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农村城市化建设。
(四)搞好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及各项公益事业。
(五)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群众教育,搞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
(七)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八)新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城关所属事业单位6个。其中:
(一)新密市城关镇劳保所
主要职责:负责劳动力资源管理、转移、就业、培训,全民创业,劳动监察、仲裁,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企业保险扩面征缴,社会化服务及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等;为辖区城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城镇困难居民等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做好社会保障各项工作。
(二)新密市城关镇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农技、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扶贫,农机、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林业、森林防火、生态廊道管护;水利、防汛、抗旱;粮食、畜牧防疫、气象、科普、地震、科协;政协联络。
(三)新密市城关镇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乡镇科普、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引导开展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娱乐活动。
(四)新密市城关镇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咨询与服务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性服务工作;负责乡镇农村人口优生优育工作。
(五)新密市城关镇经济发展办、村镇建设规划办
主要职责:负责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经济运行、电子商务、企业上市、千亿耐材、大节能,科技;新型城镇化,村镇规划建设,土地,城建,房产管理等工作。
(六)新密市城关镇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村委换届有关工作;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优扶优待、救灾(赈灾)、殡葬管理等民政政策的落实;残疾人事业,便民服务、五单一网,人大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426.4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1.46万元,增长6.28%。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镇廊道绿化拆迁工作、大气污染治理、卫生创建工作力度加大,因此支出相应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4,426.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26.4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42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00万元,占18.14%;项目支出3,623.41万元,占81.8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426.4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1.46万元,增长6.28%。主要原因是廊道绿化拆迁工作、大气污染治理、卫生创建工作力度加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6.4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1.46万元,增长6.2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廊道绿化拆迁工作、大气污染治理、卫生创建工作力度加大。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6.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6.91万元,占20.71%;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7.60万元,占0.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38.74万元,占3.1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46.61万元,占1.05%;节能环保(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 2,488.06万元,占56.21%;农林水(类)支出 783.13万元,占17.69%;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45.37万元,占1.0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82万元,支出决算为 4,42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6%。决算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廊道绿化拆迁工作、大气污染治理、卫生创建工作力度加大。二是收入任务按照年初任务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9.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年初预算为 673万元,支出决算为812.9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0.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信访、法制建设投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 48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 (款) 行政运行 (项)。年初预算为 8 万元,支出决算为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 行政运行 (项)。年初预算为2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6.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 (款) 其他文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7.6万元,支出决算为 7.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8.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加大民生扶贫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 46万元,支出决算为4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由于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217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基础设施投入加大。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308 万元,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 (款) 机关服务 (项)。年初预算为257万元,支出决算为25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 (款) 农村道路建设 (项)。年初预算为 16.29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3.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 (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项)。年初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 50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31.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加大三农投入,加大村级党建投入。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5.37万元,支出决算为45.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3.0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68.12万元,增长26.48%。 变动的主要原因:由于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682.22万元,主要包 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120.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56万元,支出决算为14.27万元,完成预算的72.9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 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72万元,占 89.13%,完成预算的9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55万元,占10.87%,完成预算的23.6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全年无安排该项支出,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72万元。主要用于垃圾清运和公务下乡。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68万元,下降5.08%,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外来人员的观摩和检查。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5.35万元,下降77.51%,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相应减少。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9个、来访人员58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 年,城关镇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我镇有 3 个垃圾分类村试点,在镇领导的组织安排下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与了此次环境治理工作,通过对这三个试点村的投入,使得我镇整体环境得到了改善,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达到了项目预期效果。但在自评工作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经验欠缺,需要逐步修正。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 年 期末,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 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通过对比预决算,发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不能完全预计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项目资金使用与预算存在差异较大。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尽可能使预算贴近实际工作需要,实际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