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725842782/2018-0007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 键 词:政务,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8-13发布日期:2018-08-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0一八年八月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度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新密市住建局2017年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密市住建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它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属行政单位。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城乡建设管理和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协调解决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城乡建设管理和园林绿化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乡建设计划;负责建筑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道路绿化、园林、综合性公园、广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负责编制住房和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城乡建设管理。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园林绿化管理处,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餐厨废弃物管理中心。下属单位:城建监察大队、城镇建设管理所、公用事业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造价办、建材和装饰管理办公室、质监站、青屏广场、市政维修中心等二级机构。

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决算编报范围的包括园林绿化管理处、餐厨废弃物管理中心及二级机构。

其中生活无害化处理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独立编报决算,项目经费纳入本部门决算。

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独立核算,独立编报决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共有编制461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行政工勤4人,事业编制437人。在职职工46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决算财政拨款总收入12504.41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10.81万元,增加43.8%。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2143.56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增加3449.96万元,增加39.68%。主要原因:工资、社保增加,专项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12,50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504.4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12,14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2.81万元,占28.43%;项目支出8,690.75万元,占 71.5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决算财政拨款总收入12504.41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10.81万元,增加43.8%。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2143.56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增加3449.96万元,增加39.68%。主要原因:工资、社保增加,专项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55.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75%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61.07万元,增长204.9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增加,专项经费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55.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外交(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473.54万元,占4.4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111.11万元,占1.04%;节能环保(类)支出 357.04万元,占3.35%;城乡社区(类)支出9559.53万元,占89.72%;农林水(类)支出 6.00万元,占0.06%;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148.20万元,占1.3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999.40万元,支出决算为 10,65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保资金预算预留增加,二是城市考评奖补及传统村落保护省补资金未支。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17.1万元,支出决算42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费交纳基数的调整及年初预算编制到社保局,但养老体制改革,社保局上划,该项支出分解到各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0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发放职工抚恤金及年初预算编制到社保局,但养老体制改革,社保局上划,该项支出分解到各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发放职工抚恤金及年初预算编制到社保局,但养老体制改革,社保局上划,该项支出分解到各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26.33万元,支出决算1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62.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费交纳基数的调整及年初预算编制到社保局,但养老体制改革,社保局上划,该项支出分解到各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的补助(项)。年初预算8.7万元,支出决算1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费交纳基数的调整及年初预算编制到社保局,但养老体制改革,社保局上划,该项支出分解到各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10.51万元,支出决算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9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费交纳基数的调整及年初预算编制到社保局,但养老体制改革,社保局上划,该项支出分解到各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7.37万元,支出决算1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费交纳基数的调整。

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22.28万元,支出决算9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81.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费交纳基数的调整。

9.节能环保支出(类)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357万元,支出决算357.04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完成预算数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66万元,支出决算196.80万元,完成预算数118.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人员工资增加。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330万元,支出决算2571.96万元,完成预算数110.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人员工资及经费增加。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年初没有此预算科目。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731万元,支出决算404.77万元,完成预算数55.37%。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决算科目调整。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6376万元,支出决算6376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6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安居工程(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48.75万元,支出决算48.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1%。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92.35万元,支出决算99.4万元,完成预算数34%。主要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52.81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073.36万元,增长45.11%。 变动的主要原因:工资的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26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 192.81 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福利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手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服务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00万元,支出决算为 21.67万元,完成预算的63.7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使用管理,燃油费减少,公务灶管理,招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53万元,占 90.14%,完成预算的6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14万元,占9.86%,完成预算的35.6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无安排该项支出。其中:国际会议支出0万元;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境外业务培训支出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全年无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5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公路过桥费等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车保有量为82辆(洒水车、园林绿化用车及清扫车)。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3.57万元,下降15.4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使用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4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来访考察及活动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25万元,下降10.48%,主要原因是减少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公务灶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员的人数及范围。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5个、来访人员53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组织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方面专项资金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严格落实“7个100%”治理标准,开展扬尘污染源排放清单摸底调查,共排查项目49个。实行扬尘污染治理达标牌,未取得扬尘污染治理达标牌的建筑工地,一律不得复(开)工。为确保扬尘污染成效,实施日督查、夜巡查、管控期间重点督查等方式对建筑工地进行监管,下发扬尘污染整改通知单360份,涉及整改问题1450余条。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总体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各乡镇、办事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督导工作,对按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在建工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施财政扣款和行政处罚。严格落实“以克论净”和“双十标准”,不断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每天洒水4次,清扫2次,根据情况增加频次,消除道路扬尘。二是提升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市政道路精细化管理维护,实行分片包干制度,责任到人,强化日常巡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建立“勤小修、免大修、不断行”的养护机制,及时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维护、更换、清淤、整修,拆除人行道障碍物2011个,其中清除占压市政道路、人行道锁车桩167个。组织对嵩山大道虎头崖桥北侧护坡和慢车道、西大街思达超市前慢车道、东大街南侧护坡、溱水桥两侧护坡、育才街京密学校后涵洞、嵩山大道煤炭局48号家属院楼下涵洞等6处市政设施水毁工程进行抢修。三是规范青屏广场管理,抓住季节管理特点,组织浇灌返青水3次,花池树坑除草、松土2800平方米,栽植红叶桃60株,紫薇(大)20余株,紫薇(小)2000多株,修剪草坪8万平方米,修剪绿篱2万平方米,及时药物喷洒治理病虫害。深化清扫保洁质量,加强公厕、人工湖管理,每月对广场内设施进行排查摸底,及时排除隐患。按照创建预防慢性病防控示范区要求,修建健康主题公园,目前,铺设健康步道1420米,建设健康小木屋1座,新增宣传栏4处12块,垃圾桶40余个,木制连椅12个,加装健身器材3组,安装监控11处,安装健康主题公园标志大门4处,正在进行公厕升级改造,以及12月底竣工。四是新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一期范围为东起密州大道,西至荥密路,南起龙潭路,北至青屏山,覆盖面积23.3平方公里,划分为16个监督网格,用“智慧”建设城市,让“互联网 ”渗透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方方面面。五是严格落实“日督查、周检查、月评比”制度,加强对城区道路、公厕、垃圾中转站、社区卫生的督促检查,下发新密市城乡管理综合考评整改通知书66份、新密市城乡管理综合考评督查通报57期,迎接省、郑州市和我市各项检查20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545.6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8%。主要用于危房改造支出、城市公共设施及城市环境卫生专项经费支出, 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较大,主要原因:危房改造资金支出减少。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81万元,较2016年度 增加12.28万元,增长6.8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原因:随着城市框架拉大,业务量加大,物价上涨,各项费用相应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 年 期末,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共有车辆8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8辆,其他用车14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园林绿化用三轮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造成个别项目资金使用与预算存在差异。

2、重视绩效管理工作,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合理匹配资金,同时加强预算管理的全程控制与监督,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行政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3、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的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印刷、邮电、差旅、会议、福利、日常维修、水电、物业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旅费、伙食补助、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住房保障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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