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农机检测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00530779X/2018-0010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 键 词:决算,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8-13发布日期:2018-08-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农机检测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郑州农机检测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郑州农机检测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郑州地区农业机械技术检测、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术科培训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郑州地区农业机械技术检测工作。

三、负责郑州地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术科培训工作。

四、负责农业机械设备和制造设施的安全技术检测工作。 

五、负责农业机械节能减排技术检测工作。

六、承担郑州地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工作。

七、负责对地方同类农业机械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经验交流。

八、负责有关农业机械的质量仲裁检测和其他委托检测。

九、负责农机维修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工作。

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发生。

十一、承办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职责,郑州农机检测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惠农政策;综合协调日常事务、会务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纪检、监察、人事、机要保密、档案、计划生育、老干部、工青妇、统战、节能减排、后勤保障、文秘等工作。负责公文起草、规章制度制定、任务目标制定和落实。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职工人事管理、聘用人员工作调度和各项待遇落实;负责农机化技术检测信息发布和业务报表上报工作。

二、检测科

负责拟订农机检测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机械的技术检测工作并开展节能减排活动;负责农业机械设备和制造设施的安全技术检测工作。

三、培训科

负责拟订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术科培训计划,下达年度培训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工作。

四、维修总站

负责全市农机维修新技术的开发与推广。

五、驾驶员培训学校

负责对新驾驶员及增驾驾驶员进行术科培训、考试,提高驾驶操作人员的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和田间作业技术水平;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为283.65万元,2017年度支出合计28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65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额增加78.38万元,增长38.1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经费结转到2017年;支出总额较2016年增加153.75万元,增长118.36%。主要原因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收入结转到2017年支出,人员工资调整及追加2017年工作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0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2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8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65万元,占64.75%;项目支出100万元,占35.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3.65万元,支出合计283.65万元,财政拨款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额增加78.38万元增长38.1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经费结转到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较2016年增加153.75万元,增长118.36%。主要原因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收入结转到17年支出,人员工资调整及追加2017年工作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6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3.75万元,增长118.36%。主要原因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收入结转到2017年支出,人员工资调整及追加2017年工作经费支出。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243.52万元,占85.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6万元,占8.3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27万元,占2.21%;住房保障支出10.20万元,占3.6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8.16万元,支出决算为28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2017年工作经费增加、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经费结转到2017年支出。其中:

1.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124.82万元,支出决算为24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工作经费增加,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经费结转到2017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3.88万元,支出决算为2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缴费比例调整。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6.49万元,支出决算为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6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63.75万元,增长53.1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社保缴费、工作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7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购房补贴;公用经费7.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73.3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公务接待标准压缩开支,强化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2017年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2017年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2万元,完成预算的73.33%,占73.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减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减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整体移交工作,业务量增加。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5〕62号)文件要求,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使用效率和实施效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较好的制度保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四)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八)“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还包括社会化发放人员正常年审、管理人员工资、慰问探望、吊唁离退休人员、组织离退休人员娱乐、比赛等活动。


附件
  • 郑州农机检测中心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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