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提高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 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8098/2018-0004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8-15发布日期:2018-08-15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8-15废止日期
关于召开“提高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 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局属各党(总)支部:

党性是党员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加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解决中央及省委巡视中发现的一些党员干部党员意识淡薄、言行失范等问题,按照《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提高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新密组文〔2018〕87号)要求,定于8月份各支部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以“提高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题与基本要求

以“提高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为主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风党纪、党章党规,坚持问题导向,结合6月份开展的“七问初心”党性体检活动,深入查摆信仰模糊、规矩不严、作风不实、言行不一等问题,一是理想信念不牢,背弃唯物史观、不信马列信鬼神,私下信“风水”、玩念珠;二是党的意识淡化,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表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言论,肆意传播小道消息;三是宗旨观念淡薄,自我思想、利己思想严重,漠视群众疾苦,对待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四是担当意识不强,精神萎靡不振,工作消极懈怠,不愿为、不会为、不善为等等。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党员队伍中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四个合格”。

二、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专题组织生活会重点做好以下3 个环节的准备工作。

(一)精心组织学习,打牢思想基础。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尤其是关于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增强党性的重要性,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奠定基础。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各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对存在问题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方式,主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征求意见务必具体明确,防止空对空、搞形式。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三)对照有关标准,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要以“四个合格”为标准,对照党章要求和党规党纪,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联系去年以来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校培训等组织生活情况,查找自身在信仰信念、党性意识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前撰写好简要发言提纲(自查问题不少于3条)和批评意见清单(对其他人的批评意见至少1条)。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担当意识不强等问题。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五问”:问一问“四个意识”有没有真树牢?问一问“两个坚决维护”有没有真做到?问一问夯实基层基础有没有出真招?问一问纯洁选人用人风气有没有下真功?问一问上次中央巡视问题有没有真整改?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要列出问题清单,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三、严格程序组织召开

按照《关于依托“7 N”支部主题党日融合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新密人社党组〔2018〕22号)要求,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依托8月份支部主题党日进行,严格规范7项规定动作,学理论环节要重点围绕规定内容集中学习;在自选动作中,安排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议程(具体流程见附件1)。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作班子对照检查,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党员要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可分党小组进行。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见人见事,不能遮遮掩掩、泛泛而谈。相互批评要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用事例说话,防止不痛不痒、蜻蜓点水,以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四、扎实抓好问题整改

组织生活会后,各党支部班子、党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附件2),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并作出整改承诺,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在整改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个别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而又不作自我批评、拒绝帮助的同志,要加强谈心谈话,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做出具体安排,局机关党委将对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持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组织好会前学习、对照反思、谈心谈话、撰写和审阅整改清单,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出质量、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导。局党组成员要认真落实“党建三问”,进一步强化党建责任,积极参加并指导分包联系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除要在会上以普通党员身份进行自查发言、相互批评外,还要对分包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会前提要求、会后点评。市直机关工委第三片区领导将联合派驻我单位纪检监察组,组成督导小组,对局属各党支部召开会议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实现 “五个必”:一是对基层党支部必督。通过抽查基层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支部成员的发言提纲及批评意见清单,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调阅集中学习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影音资料等多种形式,重点督查上一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指导情况和会议召开情况,做到对基层党支部督导全覆盖。二是对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所属支部的会议必到。重点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三是发现问题必纠。督导中,发现走过场、搞应付,或者批评“辣味”不足、带个人恩怨、搞无原则纷争的,要及时叫停,予以纠正,对问题比较严重的要责令返工重来。四是整改落实必盯。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督促建立台账,纳入下步督导重点,落实整改。五是会议效果必评。按照《市人社局专题组织生活会评价表》,对局属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打分评价,评价结果将计入全市年度党建考核。

(三)注重实效。局党组成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局全体党员干部要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明要求、查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牢记党员身份。把对党的坚定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矢志不渝为人社事业科学发展不懈奋斗。

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在2018 年8月24日前完成,会后5天内,各党支部要按照“五个有”要求将活动开展情况会议记录首页照片、活动照片报至局党办。局党办要列出局党组成员分包联系支部情况和党组书记所在的党政办党支部的会议召开时间,于8月16日前报市委组织部活动办,9月5日前对本单位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形成专题报告(纸质文件)报送市委组织部活动办。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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