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索 引 号:725842782/2018-0008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 键 词:综合,通知
文    号:新密建管〔2018〕67号成文日期:2018-08-16发布日期:2018-08-1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关于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行业的重要扶贫任务,是逐步解决和改善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的民生工程。2018年,我市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的原则,精心组织,统筹推进,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推进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市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2户,截止目前,已经全部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资金已拨付到位;我市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0户,截止目前,已经全部开工,完工40户,计划8月底全部完工。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郑建文〔2018〕49号)和《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新密市财政局 新密市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建管〔2018〕29号)要求,自2018年起,将不再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由我市财政自行解决,其中补助标准为:C级危房维修7000元以内,D级危房新(重)建最高补助20000元。各乡(镇)、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具体到户金额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扶贫行业重要工作部署,我市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列为市政府的主要工作。一是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局、住建局、扶贫办、市残联、审计局、工商局、房管中心、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和督促检查,形成了市政府牵头负责,住建局督促指导,各乡(镇)具体落实,市直部门把关验收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根据我市具体实际,认真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新密建管〔2018〕29号),确定工作时间、步骤及C级、D级危房改造户数和补助标准对象,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时间和进度要求。同时,各乡(镇)及相关村组相应制订危房改造工作计划,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建立乡(镇)长挂帅指挥、分管领导包干负责、乡(镇)规划办具体操作、村主任负责到户的责任体系。三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对各乡(镇)危改情况实行周汇总、周通报、月点评,在每月点评会上,对完成进度好的给予表扬奖励,对进度落后的乡(镇)在全市通报批评,对其乡(镇)长进行约谈,责令期限纠正,从而有力地促进危房改造工作的高效有序推进。

(二)学习、落实政策

组织住建局村镇科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认真学习《河南省农村房屋安全常见知识》《河南省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技术指南》《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更好的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三)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政策性比较强的工作,需要基层干部认真组织宣传和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因此,我们一是层层动员,召开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会,明确工作重要意义,提出目标任务,与各乡(镇)长及其主管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召开了机关干部及村组长工作部署会,明确具体工作进度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培训,组织各乡(镇)主管领导、规划办主任及工作人员认真进行培训,吃透政策精神,理解和掌握工作流程及操作步骤要求,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三是进村入户宣传,组织召开村组干部及村民群众代表座谈会,发放并张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页。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组织人员,深入农户走访,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消除思想顾虑,主动参与到危房改造工作中来。

(四)严格程序审核,选准危改对象

为确保危房改造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一是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审批程序:农户持户口本、身份证、相关证明等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两委研究确定具体对象并张榜公示后上报乡镇主管部门,乡镇主管部门入户调查并审核相关资料,合格后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审批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行为。二是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标准,由民政局、扶贫办、市残联、房管中心、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对危房改造对象身份信息进行比对、核实,确保危房改造对象符合要求。

(五)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情况

在危房改造中,及时采集农户基本信息,严格执行一户一档制度,将农户存档资料包括个人申请表、农户身份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证、贫困残疾证复印件)、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村会议记录、乡(镇)会议记录、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危房改造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村、乡(镇)公示照片及危房改造三方协议、改造照片、施工合同、拨付凭证等进行整理归档,确保农户档案管理规范,农户档案信息准确无误。        

(六)因地制宜设计,突出地方特色

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我们本着“改善居住条件、美化居住环境”的思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对新(重)建房的设计式样、面积、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对维修房的质量标准提出具体要求,严格做到美观、实用、坚固、节能,受到群众的好评。

(七)注重质量监管,加强督促验收,

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一是我们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我市高度重视房屋建设质量安全,各乡(镇)深入现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安全检查,全面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房的开工、建设、竣工等环节的监控和检查,尤其是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要求农户选用合格建材,确保房屋工程质量安全。二是严把竣工验收。按照“农户自查、村组初审、乡镇初验、市危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验收”的程序,采取查资料、看现场、征询四邻意见等方式,对危改情况认真进行验收,杜绝发生粗制滥造等违规现象。

(八)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规范运作

为保证资金全部落实到户,杜绝跑冒滴漏,我们一是设立财政专户保管,专款用于农户危房改造。二是建立资金拨付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根据农户危房改造资金分配审定意见及验收组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对危改户提供的户口本、身份证和农信一卡通账户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由乡(镇)财政账户直接拨付到危改农户账户中,同时,要求各乡(镇)出具资金发放表和拨付凭证,确保危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公示公开。对每户危改资金分配情况,在乡(镇)政府张榜公布,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通过实施各项措施,保证危改资金正确使用,没有发生挤占挪用截留等违纪现象。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部门不配合危房改造工作,造成审计时出现不必要的问题;二是部分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在公示这一环节上流于于形式,公示不到位。

四、下步打算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得是否顺利,实施步骤是否扎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宣传和说服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直接涉及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我们在工作中着重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象确认上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二是建设标准上严格控制,不得突破太多;三是补助经费上严格管理,不得截留扣除;四是运作方式上严格程序,不得省略步骤,即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评议、一定范围公示、乡镇审核把关、市政府批准”的步骤进行。实行全程监督、阳光操作,确保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平稳、顺利推进,为我市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早日完成扶贫任务奠定有利基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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