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40730244/2018-001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 键 词:综合,通知
文    号:新密城执〔2018〕31号成文日期:2018-08-31发布日期:2018-08-3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城执〔2018〕31号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社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31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社会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部门:

为全力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提高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了解认同,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支持和参与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上来,为顺利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宣传安排

1.各派驻中队:负责引导沿街商户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刊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负责张贴扫黑除恶公告、宣传海报,负责向广大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和文件精神。

2.执法大队:负责引导城区各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在其办公地点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固定宣传栏或宣传标语,负责向各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和文件精神。

3.党建办:负责在城区主干道重点地段隔离带上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固定宣传标语。

4.局办公室:负责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版面等形式开展单位内部宣传。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属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系统策划部署,科学统筹协调,充分运用各种资源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坚持导向,严守纪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牵涉面广。各部门要严守宣传纪律,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全面准确宣传,把准方向、把牢导向;要严格核对宣传标语、宣传口号、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内容,杜绝出现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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