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连续八年上调被征地农民 待遇补贴标准

索 引 号:416265205/2018-0013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9-03发布日期:2018-09-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连续八年上调被征地农民 待遇补贴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郑州市民政局、财政局文件《关于做好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待遇补贴标准调整的通知》(郑民文【2018】57号)精神,新密市自本月起对被征地农民待遇支付标准进行了上调,即: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其就业生活补贴由原来的360元/月上调为378元/月;征地时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其就业生活补贴由原来的300元/月上调为315元/月;征地时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其养老生活补贴由原来的600元/月上调为630元/月。自此被征地农民待遇实现了八连涨,确保了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从根本上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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