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205/2018-0013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03 | 发布日期:2018-09-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郑州市民政局、财政局文件《关于做好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待遇补贴标准调整的通知》(郑民文【2018】57号)精神,新密市自本月起对被征地农民待遇支付标准进行了上调,即: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其就业生活补贴由原来的360元/月上调为378元/月;征地时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其就业生活补贴由原来的300元/月上调为315元/月;征地时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其养老生活补贴由原来的600元/月上调为630元/月。自此被征地农民待遇实现了八连涨,确保了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从根本上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