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5985/2018-000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司法局 | 关 键 词: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04 | 发布日期:2018-09-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金水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五无奈五五 五五 五 问题五//*五五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五五五五五五五五111111 五 五 五 五五五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水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金水区司法局是金水区政府领导下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金水区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律师管理、普法依法治理等职能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金水区司法局正科级单位,内设局办公室、宣教科、基层科、社区矫正中心、律师管理科、区依法治区管理办公室、金水区法律援助中心7个职能科室。
本单位没有下属机构,本部门决算是本级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7066968.84元,支出总计17089907.41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7108508.05元,增长70%。主要原因:(一)人员经费增加;(二)专项经费增加;支出增加5776257.88元,增长51%。主要原因:(一)人员经费增加;(二)专项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7066968.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66968.84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7089907.41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2761.36元,占68.26%;项目支出5447146.05元,占31.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066968.84元、财政拨款支出17066968.84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112240.05元,增长70%,主要原因:(一)人员经费增加;(二)专项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85550.75元,增长50%。主要原因:(一)人员经费增加;(二)专项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66968.84元,占支出合计的99.87%。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85550.75元,增长50%。主要原因:(一)人员经费增加;(二)专项经费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66968.8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400元,占0.99%;公共安全支出14651501.87元,占85.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990.49元,占6.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5424.48元,占2.78%;住房保障支出664652元,占3.91%。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691600元,支出决算为17066968.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动。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422000元,支出决算为14651501.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专项资金有结余。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38000元,支出决算为1104990.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初预算为492000元,支出决算为475424.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项。初预算为640000元,支出决算为6646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19822.79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3525885.46元,增长41%,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和社保调整。其中:人员经费10433762.7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8606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39227元,完成预算的4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没有完成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7135元,完成预算的93%,占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92元,完成预算的5%,占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出国0人数,0组团0批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13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7135元。主要用于车辆日常运行的维修和加油。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壹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242.19元,增长0.65%,主要原因是社区矫正到外地陪审工作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92元,公务接待5批次,接待人数40人。主要用于接待业务检查和学习等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35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金水区司法局项目资金绩效涉及到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及人民调解案件经费。在制定预算时,我局认真核定当年的案件数,根据预计案件数向财政申请项目资金。在使用中,严格审核受援人援助条件,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实施援助。援助案件律师实行聘用制,每年对聘用律师进行业务培训,年底进行考核。人民调解员由我区调解委员会考试进行聘用,属专职人员,调解员调解案件必须有正式的调解文书才能发放案件补贴,每年对聘用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年底对调解员业务进行考核,不能胜任者辞退。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金水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为目标,发挥职能,调处化解基层矛盾,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5570起,调处5493起,调成率98.6%。
2017年度金水区法律援助工作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约6600人次,办理援助案件2047件(较去年增长47.16%,完成市中心任务数206.68%),其中民事案件913件,行政案件2件,刑事案件1132件(刑事案件占比达到55.30%),结案归档法律援助案件2093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130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司法局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686160元。较2016年度增加284664.99元,增长70%。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执行16000元标准。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447057.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7157.5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 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司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