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70875217/2018-00091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救助/业务信息/其他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民政,社会救助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05 | 发布日期:2018-09-06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郑民文﹝2018﹞57号)文件要求,从7月份,城市低保执行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截止八月底共发放城市低保金、补助金231.26万元;农村低保执行标准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截止八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补助金1671万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1134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7740元,截止8月底全市共发放1552.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