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39/2018-00597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07 | 发布日期:2018-09-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接到转办“中原环保新密热力公司常年废气污染,要求赔偿”信访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西大街办事处嵩山大道1137号,法定代表人董永涛。该公司城市集中供热项目于2010年6月28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郑环审﹝2010﹞95号),2013年11月13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试运行,2014年2月24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按据《新密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对3台链条热水锅炉高压电、管道、上水系统及其它附件进行了拆除,并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核查,已不具备生产运行条件。
三、调查处理意见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该公司尽快依照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和程序,尽快完成3台锅炉吊离工作,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