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175/2018-0023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财政局 | 关 键 词:财政,资金,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10 | 发布日期:2018-09-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严格遵循“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努力克服当前财政面临的困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努力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坚持科学理财,强化依法理财,同心同德,扎实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全口径财政收入是指我市辖区内实现的中央级、省级和地(市)级、县(区)级(含市本级和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月份,我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690941万元,同比增长52.97%。其中上缴中央级129284万元,占比18.71%;上缴省级44764万元,占比6.48%;上缴地(市)级55719万元,占比8.06%;县(区)级461174万元,占比66.75%。
(二)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明确地方财政总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7]11号)规定的口径计算,我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359056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01829万元增长18.96%。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13683万元,同比增加22.33%,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1.66%。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8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5373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08899万元增长17.46%,为年度预算336443万元的72.93%,超收21078万元。
从分级完成情况看:市本级完成99314万元,较去年同期的74825万元增长32.73%,为年度预算136129万元的72.96%;乡(镇)级完成146059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34074万元增长8.94%,为年度预算200314万元的72.92%。
从分部门完成情况看:国税部门完成86396万元,较去年同期的73400万元增长17.71%,为年度预算138577万元的62.35%,短收5989万元;地税部门完成76944万元,较去年同期的53827万元增长42.95%,为年度预算95573万元的80.51%,超收13229万元;财政部门完成82033万元,较去年同期的81672万元增长0.44%,为年度预算102293万元的80.19%,超收13838万元。
从收入构成情况看:税收收入完成158551万元(国税部门 地税部门-教育费附加),比去年同期的123238万元增长28.65%,超收6884万元。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12074万元,同比增长20.74%;其他小税种完成46477万元,同比增长52.81%。非税收入完成8682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6%,超收14194万元。
从六县(市)比较情况看:与周边五县(市)比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排第五位,比排名第四的巩义市少收550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排名第二位(登封市17.58%、新密市17.46%、中牟县13.52%、新郑市13.04%、巩义市7.33%、荥阳市4.08%)。税收收入总量在六县(市)排第五位,比排名第四的巩义市少收52040万元;税收收入增速排第二位(登封市30.73%、新密市28.65%、新郑市25.81%、巩义市25.60%、中牟县23.36%、荥阳市3.92%),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排第六位(新郑市73.49%、荥阳市72.61%、巩义市70.11%、中牟县68.55%、登封市65.25%、新密市64.62%)。各县(市)由经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从主要收入项目情况看:增值税完成80423万元,比去年同期的69156万元增长16.29%;营业税完成41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910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91%;个人所得税完成505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0%;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745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17%;房产税完成200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06%;资源税完成453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64%;耕地占用税完成271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4.88%;契税完成1459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6.34%;环境保护税完成3077万元(今年新开征)。专项收入完成659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73%。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413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4694万元增长459.57%,增收15944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177913万元,占基金预算收入的91.64%。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818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27922万元增长26.50%,为调整预算数585924万元的70.80%。
从分级情况看:市本级支出执行31435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28476万元增长37.59%;乡镇级支出执行100468万元,比去年同期的99446万元增长1.03%。
从六县(市)比较情况看:与周边五县(市)比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排第五位,比支出排名第四荥阳市少支7631万元;支出增幅排第一位。
从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4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89%;公共安全支出2492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0.44%;教育支出715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51%;科学技术支出115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4.7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2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5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23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10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0.14%;节能环保支出930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1.0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099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58%;农林水事务支出437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80%;交通运输支出465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6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82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47%;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160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81%。
(二)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90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0212万元增长323.3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1482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13.86%,占基金预算支出的89.77%。
三、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良好,收入质量较去年有所提高。
1-8月份,我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4.54亿元,增长17.46%,收入规模居六县(市)第五位,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居前三位的新郑市、中牟县、荥阳市分别完成了52.73亿元、37.71亿元、31.33亿元,尤其新郑市收入规模超过我市的1倍多;我市税收收入完成15.86亿元,同比增长28.65%,较去年增收3.53亿元,增幅为六县(市)第二位,收入潜力较大;税收收入居前三位的新郑市、中牟县、荥阳市分别完成38.75亿元、25.85亿元、22.75亿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4.62%,比去年同期的58.99%提高5.63个百分点。
(二)乡镇收入情况。
1-8月份,乡镇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46059万元,同比增长17.46%。从增幅来看,有4个乡镇增幅超过20%,他们是尖山、白寨镇、刘寨镇、岳村镇,增幅分别为186.54%、30.10%、29.13%、22.17%。从收入质量看,尖山、刘寨镇、曲梁镇、西大街收入质量超过80%,其中尖山收入全部来源于税收,其余三个乡镇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依次是98.10%、82.49%、80.13%。从收入总量来看,总量超过2亿元的有1个乡镇,为曲梁镇,收入为22514万元;总量在1亿元-2亿元之间的有6个乡镇,分别为青屏街、西大街、新华路、刘寨镇、来集镇、超化镇收入分别为16032万元、15260万元、14737万元、13985万元、11302万元、10476万元。
(三)强化督促,确保预算执行严格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市直机关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二是围绕扶贫、环保、社保等重点民生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核批复,确保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三是严格预算执行,继续强化财政内部支出管理,认真落实预算资金下达、审批、支付等限时办结制,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建设实施。四是切实做好支出目标的量化工作,严格执行加快支出管理的相关措施,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筹措资金,集中财力确保全市重点工作、中心工作资金需求。1-8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4818万元,同比增长26.50%,其中:教育、社保、医疗等九项民生支出342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53%,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过去40年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推动我市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今后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新密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