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562/2018-002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公安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13 | 发布日期:2018-09-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夜晚,一辆白色轿车将路边行走的三名路人撞倒(致其中一名路人死亡)后逃逸。新密交警经多方排查锁定肇事逃逸车,而肇事逃逸司机拒不承认撞人逃逸,民警多方查证最终确认肇事司机是马某。9月12日,马某被新密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23日21时05分,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高建伟、石金刚等人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曲梁镇下牛村至刘寨路段,有一辆白色轿车撞人后逃走。民警迅速驾驶警车赶到现场,120已经将死者朱某(女)和两名伤者(马某、马某某)拉至医院救治,在对现场进行勘察中,民警发现地面有多处血迹,其中一处血迹较大,在血迹附近散落有多块汽车碎片。当询问报警人了解到,报警人和被撞三人由东向西沿道路右侧散步,被后方过来的的一辆白色轿车撞住,轿车就没减速,径直逃窜,当时她被这突如其来的灾祸吓呆了,只看见是一辆白色小轿车。询问周边群众,并未有人看见肇事车。
民警勘察现场后,立即将该事故向中队、大队逐级汇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以副大队长陈毅刚为组长的逃逸事故侦破专案组,着力侦破此案。专案组兵分两路,一组对事故现场周边曲梁、刘寨所有过车监控进行调取研讨,追踪嫌疑车辆踪影;一组拿着事故现场捡到的逃逸车散落的碎片,通过咨询专家,确定肇事逃逸车为2013年的尼桑启辰白色两厢轿车,民警们随即调取了新密辖区800余辆该车型信息,一一打电话联系排查。在民警排查到第81辆曲梁马某的豫A0*S68车辆时,电话内马某语气吞吞吐吐,态度可疑。民警怀疑该车有问题,随将该车信息列为重点排查对象。在对该车事故当天过车监控进行调查时,民警在一监控卡口录像上发现,该车车后照片显示右倒车镜有明显向后撇的现象,这辆车有问题,民警顺着该线索继续深入调查,果然在城区密州大道、新华路的过车监控中发现,该车车头部位有明显碰撞痕迹。民警再次通知该车车主马某来交警大队接受调查。8月26日晚上,马某来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承认自己在事故当天晚上开车从事故现场经过,不知道撞住的是什么。民警根据马某提供的情况,在其曲梁老家的院子里,找到了这辆嫌疑车,该车挡风玻璃和副驾驶座车窗玻璃出现有裂纹和大洞,通过碎片比对,民警确定这辆白色启辰尼桑轿车就是肇事逃逸车。8月27日,马某被新密交警依法行政拘留十四日。
行政拘留期间,马某一直不承认自己撞了人,为了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民警根据马某交代的交通肇事情况,进一步对其当天行车轨迹等信息进行深入调查,收集、固定证据,通过多方调查,在大量铁证面前,即便马某不承认撞人的事实,民警还是确定马某当晚驾车将行人朱某撞死。
民警拿出大量的证据通过深入细致的做工作,马某最终承认自己驾车撞了人,之前是因家庭原因,压力过大,面对民警询问他怀着侥幸心理,拒不承认自己撞了人。
9月12日,马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新密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