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39/2018-00533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13 | 发布日期:2018-09-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长乐路居委会第五、六居民组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新密市嵩山大道以北、大鸿路南段东侧、栖霞街西段南侧,法人代表:张会峰。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于2016年5月13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新密环建﹝2016﹞36号。因该项目增加占地面积,该公司申请注销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环评审批手续。
据此,原我局对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长乐路居委会第五、六居民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审批文号为:新密环建﹝2016﹞36号的环评审批手续自行作废。
2018年 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