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米村镇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河南省 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1670787X/2018-0016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9-20发布日期:2018-09-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米村镇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河南省 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米村镇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河南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认领问题,并做好问题整改。

 

                        中共米村镇委员会        

米村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0日    


米村镇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河南省脱贫攻坚

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中央巡视反馈河南省脱贫攻坚问题的通知,我们结合我镇实际,立即对照查找,举一反三,现将任务分解至各单位,请各单位认真自查,做好有关问题整改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把提升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以作风攻坚为抓手,紧密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统筹“六个精准”,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推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面推进问题整改,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如期完成脱贫目标,坚决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整改目标。通过整改,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努力实现精准基础更加巩固,帮扶措施更加有效,项目资金管理更加规范,攻坚能力明显增强,脱贫质量明显提升,各方认同度明显提高。

(三)整改原则。整改落实要突出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从严从实。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

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指导思想,对省整改专项方案中所列问题要主动认领,盯住不放,彻底整改,务实求效。

2.坚持举一反三。做到解决个性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相结合,解决点上的问题与解决面上的问题相结合,对照问题全面排查,分类整改,整体提升。

3.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源头治理,着眼长期效果,坚持立行立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注重分析挖掘产生问题的根源,着力完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持续整改,巩固成效。

4.坚持统筹推进。把省整改专项方案中有关问题和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我市的有关问题、2017年度省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反馈的问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我省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反馈的问题、郑州市2017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督查巡查、新密市市自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我镇自行发现的问题等有机结合起来,集中部署,统筹安排,全面落实,以整改促工作落实、促质量提升。

    二、整改任务责任分工和整改措施

    (一)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

    1、思想认识不深,政治敏锐性不强

    (1)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不够。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上台阶。  

    ①把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论述列为全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组织专题学习,领导班子作出表率带头学。同时,纳入各党小组、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各单位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培训和各级扶贫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再学习、再领会、再提高。

    责任单位:中共米村镇党委、镇宣传办、镇组织办、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论述作为各支部下半年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对照检查,从政治站位、为民情怀、责任担当、精准方略、工作作风、攻坚能力等方面查找差距,深刻反思,进一步学通弄懂做实。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③坚持目标标准,聚焦6个重点村、五类贫困户和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强化政策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动员会社会力量,尽锐出战,在落实精准方略、组织重点攻坚、全面提高质量、坚持统筹推进等方面狠下功夫,全面提升我镇脱贫攻坚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各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2)对深度贫困村两委班子要保持相对稳定的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够,切勿因工作不力和违纪被免职。

整改措施:从讲政治的高度,选优配强各级扶贫部门领导班子。

④提高政治敏锐性,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对于工作不适应、不担当、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党政正职,依据《市县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考评办法》(豫办〔2017〕16号),按照组织程序进行调整;对于工作不适应、不担当、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其他干部,由各级党委参考《市县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考评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组织处理。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⑤从省扶贫办两任主任选任标准不高的问题中汲取教训。在干部考察中多渠道全方位了解干部情况,力求考察结果全面客观准确,切实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2、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还未压实

    (1)有的村抓脱贫攻坚投入不够。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金融助力的投入体系,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需要。

    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确保市级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县市级资金投入不低于上三级资金投入的40%。把市、县扶贫资金投入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各县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扶贫办、各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2)有的村重视程度不高,贯彻落实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力,投入精力不够、工作成效差。

    整改措施: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

    ⑦落实党政正职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具体抓、村支部书记一起抓的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中共米村镇委员会、米村镇政府、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⑧镇党委政府和各村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带动各级党员干部对脱贫攻坚投入更多精力、倾注更多心血,提升工作成效。

    责任单位:中共米村镇委员会、米村镇政府、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3、扶贫与扶志、扶智没有很好结合起来

(1)有的村级脱贫攻坚主体缺位、不到位,工作过度依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个别村干部由“主角”变“看客”,一些干部主动性不强。

整改措施:

⑨切实增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意识,落实村支部书记是本村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领村干部积极主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把村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表现与工作补助、年度考核、教育培训、评优评先等紧密挂钩,切实增强村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动担当意识。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2)部分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不足。

整改措施:

⑩开展扶贫扶志活动,加强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参与式扶贫措施,帮助群众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总结推广脱贫典型,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激发内生动力,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3)一些党建薄弱的村,宗教趁机与党争夺群众,部分村干部对群众没有真感情,关心帮扶不够,群众对党组织认同感降低。

整改措施:强化党建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保障作用,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⑪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作为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着力抓好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下半年以镇为单位组织全面排查,逐村分析研判,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党支部书记。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⑫建立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机制,强化党员干部与贫困户密切联系、帮扶带富的有效措施,把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贫困群众身上,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贫困群众心里,增强村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紧密团结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⑬深入开展全面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依法规范农村基督教事务专项行动,加强宗教场所、教职人员、资金和宗教活动管理。

责任单位:镇统战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⑭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精心组织好争夺阵地、争夺人心的“快乐星期天”主题活动。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逐步杜绝各种传统陋习以及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存在的土壤。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二)坚持精准基本方略有差距

    1、扶贫对象识别不够精准。脱贫攻坚“绣花”功夫不够,“靶向治疗”有偏差。一些市县贫困识别不精准、贫困退出把关不严、脱贫质量不高,不同程度存在漏评、错评、错退等问题。

整改措施: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精准度。

⑮8至9月,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活动,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再识别、再核查,对于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要予以退出,对于优亲厚友的要严肃处理,对于没有进行公示的要全部进行公示。对边缘户和已退出贫困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对于漏识和错退的要重新纳入贫困人口管理。用好全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实现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做到“应进全进、应退则退”。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⑯落实郑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夯实精准扶贫基础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的通知》要求,对照6大类40项清单,对贫困识别退出以村为单位开展“回头看”,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9月底前整改到位,实现零差错,解决不精准。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2、措施到户不够精准。帮扶措施大而化之,有的工作未压实,有的未把好事办好、帮而无效,有的帮扶措施脱离贫困户实际需求。

整改措施:

⑰持续深入推进“N 2”精准扶贫,按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贫困村贫困户脱贫“N 2”帮扶计划编写大纲》(郑贫开发〔2018〕4号)要求,严格帮扶计划编制标准和验收落实标准,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因户因人精准施策,落细落实帮扶措施,让贫困户及时、全面地享受到应有的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帮扶实效。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帮扶单位、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3、因村派人不够精准。重派轻管,帮扶工作不扎实,有的单位和部门选派责任心不强的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有的经常脱岗、离岗,有的作风漂浮,对驻村情况“一问三不知”。

整改措施:强化精准派人,切实做到选优派强。

⑱严格落实《郑州市第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对工作不胜任、作风不扎实、群众反映差的驻村第一书记、村级脱贫贵任组成员、驻村干部和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及时召回重派;严格管理,压实驻村帮扶人员的工作责任,严格实行“五天四夜”驻村工作制,推动帮扶任务落实到位。落实《关于聚焦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郑组通(2018)40号),9月底之前市、县两级完成各自承担的扶贫干部培训任务,着力打造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干部队伍。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4、产业扶持不够精准

    (1)有的村缺少生产性扶贫项目,组织化程度低,贫困户稳定脱贫缺乏支撑。有的村谋划和实施的项目多以道路、光等基础设施为主,项目同质化。有的产业链条短,缺少龙头企业带动,效益不明显。

整改措施:把产业扶贫作为精准脱贫的根本性举措来抓。

⑲成立“产业扶贫硬仗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省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若干意见》,围绕“村村有特色产业、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集体经济收入、有创业致富带头人,户户有增收项目”的目标,牢固树立大产业助推大扶贫理念,实施一批特色农业、加工制造业、乡村旅游业、电商流通业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扶贫项目,探索因地制宜产业脱贫的路径;搞好载体建设,组建一批贫困群众参与的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批产业扶贫基地,确立一批带贫企业,加快实现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能力的贫困户产业帮扶全覆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劳动力参与产业发展,长期受益,稳定增收。适时召开全镇产业扶贫观摩学习会议或会商会,传导压力,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开展。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村镇发展中心、镇招商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2)有的乡镇采取“户贷企用”方式给贫困户分得固定红利,但收益短期化,缺少利益联结、监管等规定,且存在企业经营风险转嫁贫困户隐患,省政府出台政策禁止新增“户贷企用”小额贷款,然而存量贷款监管及风险防控工作任务依然艰巨。

整改措施:把扶贫小额信贷作为金融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建立健全系统性风险防控机制。

⑳深入推广金融扶贫“卢氏模式”,进一步完善金融扶贫四个体系,落实好“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基本政策,禁止新增“户贷企用”小额信贷,加强存量金融扶贫贷款监管,防控金融扶贫信贷风险。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三)作风不实的问题仍比较突出

1、文件制度没有落实落地。有些村、支部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浮在面上,以文件落文文件,未见落实,不见成效。

整改措施:

21切实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扣党委和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不力、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五个方面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对于各级责任主体履行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不到位的,对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贵,并在全镇通报,推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2、急于求成,搞“数字脱贫”。有的村应退慎退把关不严,脱贫基础不巩固、质量不高,返贫风险较大。

整改措施:

22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活动,严把贫困退出关口,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程序,对照“四个不退出”(虽然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但没有实现吃穿不愁以及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没有保障的贫困户不退出;虽然享受了扶持政策,但当年扶贫成效不显著的贫困户不退出;当年新识别纳入的贫困户不退出;低保标准未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地区的“低保兜底一批”贫困户不退出)要求,对退出的贫困人口进行再核实,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对于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镇纪委、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3、形式主义、应付了事问题反映最为集中。脱贫攻坚中检查多、会议多、评比多,一段时间内精准识别、建档变成精准填表。有些村整改方案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

整改措施:

23减少、整合各类检查考核,完善考核方式方法,严禁层层多头组织脱贫攻坚检查考核。市级对县及县以下的考核每年原则上不超过2欢,市县两级未经省里批准不得开展第三方评估。督查以暗访为主。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杜绝上下一般粗现象。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24进一步精简和规范会议活动,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不开,能以视频会议开的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25加强乡镇脱贫攻坚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作用,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切实减少村级填表报数。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26实行常态化的村组领导干部约谈机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应付了事问题突出的,依纪依规追究责。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4、政策学习掌握不够,政绩观有偏差

    (1)扶贫干部有的对脱贫攻坚政策掌握不系统、一知半解,往往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没记心上”。   

    整改措施:

27加大扶贫干部培训力度,组织对乡、村干部特别是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乡镇党政正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第一书记、帮扶干部,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辅导与测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培训,年底之前实现培训全覆盖,促使各级扶贫干部熟悉脱贫攻坚政策,掌握精准脱贫方法,提升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的能力。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2)有的政绩观扭曲,本位主义至上。

整改措施:

28加强各级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论述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脱贫攻坚目标标准,对照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脚踏实地,精准发力,久久为功,激发扶贫干部在脱贫攻坚战中建功立业。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促使各级党员干部把脱贫攻坚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群策群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四)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仍然多发

1、村干部违纪问题多发。巡视期间,中央巡视组收到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来信中涉及村干部的占绝大多数,其中近半数反映贪污挪用、虚报冒领、强占掠夺扶贫款物等问题。

整改措施:

29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间责,对违规违纪者,加大查处追究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加强源头管理,严格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项目审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财政所、镇扶贫办

2、“微腐败”问题还有反映。低保金、专项经费成“唐僧肉”,惠民政策缩水。有的村多名拥为车辆的人员享受农村低保。有的驻村第一书记用驻村专项经费购物私用。

整改措施:坚持零容忍,严惩“微腐败”。

30对村基层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坚决查处农村低保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筑牢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线。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民政所

31对驻村第一书记用驻村专项经费购物私用的,加大查处追究力度,进一步完善经费管理使用制度,堵塞漏洞,防范未然。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财政所、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32加强镇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承包合同制、项目法人制和建设监理制,规范项目建设管理,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33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示公告,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34严格落实扶贫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有关规定,落实财政扶贫资金旬报制,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项目按期完成。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各村支部委员会、各村村委会

    三、整改步骤

    整改工作从2018年7月下旬启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整改方案阶段(2018年8月18日至8月20日)。

对照郑州市、新密市问题整改专项方案,研究制定我镇问题整改专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进度,确定责任单位,并提请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各牵头责任单位对照承担的整改任务,逐条逐项研究细化整改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改阶段(2018年8月21日至9月10日)。

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抓紧形成有效的整改成果。同时,在全镇各村范围内举一反三,全面查摆,重点开展两项核查工作,一是根据郑州市2018年脱贫攻坚半年重点工作核查情况,进一步找准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二是利用八、九两个月时间,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活动,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再识别、再核查,严格识别退出程序和标准,落实公示公告,做到“应进全进、应退则退”,进一步摸清底数打牢工作基础。坚持边查边改,不等不靠,彻底整改,务求实效,确保整改任务100%落实、问题线索100%查清、信访事项100%办结。

集中整改任务完成后,各牵头单位、各村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9月5日前上报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9月8日前呈报新密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持续整改阶段(2018年9月10日之后)。

各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分清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显性问题和隐性问题,制定治本之策,完善政策制度,创新方式方法,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出现反复,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米村镇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我省脱贫攻坚问题专项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张培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娅培同志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包朝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要把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来力亲为,以上率下,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把自己摆进去,认领问题,对号入座,认真研究,亲自部署,逐级落实整改任务。

(二)细化方案。每一个具体问题整改涉及的责任单位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统筹制定整改工作细化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贵任清单和整改台账,统筹抓好相关问题整改落实。

(三)按时办结。9月10日前,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需要立行立改的问题要整改到位。对于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列出计划,排出时间节点,抓紧推进。

(四)确保质量。全镇把中央巡视组反馈的脱贫攻坚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第三季度工作重点,督促相关单位和村整改任务落实,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不放过、问题产生原因不查清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的不放过,对整改不到位、标准不高的要推倒重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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