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4713380/2018-0008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30 | 发布日期:2018-09-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为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惠济区食药监局在辖区内积极开展2018年各项药品抽样工作,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以及《2018年郑州市药品抽检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分工,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基本药物抽样、中药饮片专项抽样、医疗机构制剂专项抽样及日常监督抽样。
抽样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认真核对被抽检样品的名称、批号、生产单位、数量等信息,准确填写抽样凭证、样品封签,被抽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现场封存样品。同时,遵从先监督检查后抽样的原则,加强对被抽样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索取被抽样药品的供货单位资质票据等有关资料,做好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药品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温湿度储存药品等问题,现场责令改正,并实施针对性抽样。在此基础上,第一时间录入河南省药品化妆品抽验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及时做好抽检样品的交接,积极与市局抽检处、市药检所沟通联系,加强合作,突出监检结合,提升监管效能。
截至目前,惠济区食药监局已全部完成郑州市局下达的各项抽样任务:基本药物抽样14批次、中药饮片专项抽样5批次、医疗机构制剂抽样6批次、日常监督抽样20批次。同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案件抽样药品22批次,并将67批次药品逐次全部送至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
下一步,惠济区食药监局将认真做好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工作,并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履行好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