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召开托幼机构食堂 “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推进会

索 引 号:054713380/2018-0007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9-30发布日期:2018-09-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惠济区召开托幼机构食堂 “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推进会

    2018年9月11日上午,惠济区食药监局联合区教体局在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金河校区召开2018年全区托幼机构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推进会,惠济区食药监局局长孙广斌,惠济区教体局副局长王新芳,惠济区食药监局党组成员、稽查大队大队长侯敬国,相关监管人员以及全区162家托幼机构主要负责人、食堂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惠济区食药监局党组成员、稽查大队大队长侯敬国首先传达了《郑州市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秋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有关要求,并就相关工作作出具体要求;随后,惠济区食药监局食品科科长郭凯传达了《关于印发2018年郑州市幼儿园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区教体局副局长王新芳就加强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作讲话。

    最后,惠济区食药监局局长孙广斌作重要讲话,就托幼机构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托幼机构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关乎广大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成百上千个家庭的幸福,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各托幼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会后各单位迅速联系安装公司,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完成此项工作。二是明确任务。各托幼机构要规定时限内完成了“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对验收合格的托幼机构根据标准给予奖补;对建设工作推动缓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托幼机构,将上报市教体局、市食药监局,对其进行通报。三是加强学习。各托幼机构负责人要认真学习操作流程,熟悉业务数据,便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会后,安装公司工作人员就“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进行现场演示、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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