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205/2018-001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0-08 | 发布日期:2018-10-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08号)的文件规定,新密市从2018年10月起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即: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1376元/月上调为1520元/月,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比以往增加144元/月。失业人员的其他待遇标准,亦按照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