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索 引 号:416265205/2018-0014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0-08发布日期:2018-10-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08号)的文件规定,新密市从2018年10月起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即: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1376元/月上调为1520元/月,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比以往增加144元/月。失业人员的其他待遇标准,亦按照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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