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3874936/2018-0007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新密政务办〔2018〕12号 | 成文日期:2018-10-15 | 发布日期:2018-10-1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郑州市关于调整郑州市卫计委等7个部门部分行政权责事项的通知》(郑“放管服”组【2018】6号)文件要求进行了梳理。经研究决定,对市交运局、卫计委、科技局等3个单位共5项权责事项予以调整(详见附表)。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放管服”要求,根据调整后的事项目录,认真做好调整权责事项的落实工作,及时调整部门清单目录,并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确保调整事项规范运行,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行政权责事项的调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新密市权责事项动态调整目录
新密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