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突出”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索 引 号:005307175/2018-0025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0-24发布日期:2018-10-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四突出”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今年以来,采购办紧紧抓好“四个突出”,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一是突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实编全采购预算,遵循“统筹兼顾、先大后小、突出重点”原则,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牢固树立“无预算不采购”的意识,严禁对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的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程序。

二是突出规范操作执行。以公开招标作为主要采购方式,严厉打击规避公开招标采购的行为;推行网上商城采购方式,最大限度的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政府采购价格和服务有效竞争;控制应急采购方式的审批,防止应急采购滥用;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执行,严格执行“先评审后采购”的程序。

三是突出采购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和财政局的信息平台,在加大采购预算、采购项目信息、采购结果和采购合同公开力度的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采购政策规定、采购公告、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结果、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是突出强化监督检查。创新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机制,采用专项检查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抽查等形式,对政府采购合同、价格、质量和效率进行检查。(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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