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554/2018-00396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司法/业务信息/公证管理 | |
发布机构:法制宣传处 河南日报 | 关 键 词:司法,公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02 | 发布日期:2018-11-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今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公证协会日前公布了《河南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试行)》,对43类214项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进行了明确,为群众办理公证提供精准指引。
公证和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移民、留学、收养、遗嘱继承等行为大都离不开公证。“公证证明材料清单涵盖公证行业99%的办证事项,砍掉的证明材料占总数的近一半。”省公证协会相关负责人说,公证证明材料清单把不该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坚决排除在清单之外,最大限度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比如,收养关系证明,只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材料和收养登记证;申请人办理处分财产的遗嘱公证,只需要提供身份材料、婚姻状况材料、受益人身份材料、财产权属证明材料。
省公证协会要求,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过程中确实无法提供清单所列证明材料的,公证机构不得简单拒绝受理,应告知证明材料的获得途径,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将“减证便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