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554/2018-00391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司法/业务信息/人民调解 | |
发布机构:法制宣传处 | 关 键 词:司法,人民调解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02 | 发布日期:2018-11-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条件的改善、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交通事故也呈多发态势。早在2011年5月,沁阳市就积极探索实践,成立了沁阳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交调委),将人民调解引入交通事故纠纷处理领域,构建了“四位一体、融合联动、高效便民”的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化解平台,极大地提高了交通事故纠纷化解成功率和群众满意率。近日,沁阳市交调委就圆满化解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快递员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沁阳市沁木路上行驶,与相向而来左转弯的一辆小型货车迎头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小型货车驾驶员李某与王某两人在大路上争执不休,造成交通拥堵。该交调委受理纠纷后,立即派调解员赶赴现场,与双方详细讲解利弊关系,最终使双方当场达成协议。
无独有偶,江西省九江市的宋某在沁阳市工作,晚上下班后驾驶小轿车行驶在沁阳市太行大道上,与前方同向行驶的敬某驾驶的电动车(后乘坐靳某)相撞,造成敬、靳二人受伤,其中靳某构成伤残。沁阳市交调委立即介入该交通纠纷,使双方达成协议:敬某一次性得到了伤残赔偿金,宋某也得到了保险公司的理赔金,此次调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些案例能够成功化解,得益于沁阳市交调委在处理交通纠纷时能够客观公正、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调解、免费调解,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保险理赔、警示教育与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化解紧密结合,极大地提高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效率和处结质量。
据悉,沁阳市交调委是由沁阳市司法局牵头,整合公安、法院、人民调解、卫生、保险等资源力量,市财政出资15万元成立,设于沁阳市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该交调委制定完善了工作职责、制度、纪律,明确了调解工作程序,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财产保全、先行给付、判决执行等环节的无缝衔接。
该交调委成立以来,累计受理案件1202起,调解成功1202起,履行1202起,调解涉及金额7956万余元,履行率100%,为当事人减少诉讼及代理费用约400万元,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由于沁阳市交调委的成功探索,目前该经验已经被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