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0730244/2018-001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关 键 词:综合,通知公告 | |
文 号:新密城执〔2018〕42号 | 成文日期:2018-11-07 | 发布日期:2018-11-07 |
体 裁:通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行政执法案卷
评查结果的通报
局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创新工作方式,局案卷评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8年度第三季度行政执法案卷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了评查,现将评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案卷基本情况
(一)第三季度共有案卷64份,其中一般程序案卷60份、简易案卷4份,承办部门分别为:
1. 执法大队2份(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类1份,户外广告类1份);
2. 青屏执法中队41份(商业宣传活动类17份,占道经营类12份,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类10份,擅自占用城市道路1份,擅自搭建临时构筑物1份);
3. 新华路执法中队18份(商业宣传活动类8份,占道经营类4份,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类6份);
4. 西大街执法中队3份(商业宣传活动类1份,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类2份);
5. 矿区执法中队6份(占道经营类5份,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类1份)。
6. 简易案卷4份,均为商业宣传活动类(其中青屏执法中队3份,新华路执法中队1份)。
(二)本次案卷评查按照比例,抽查执法大队1份,青屏执法中队3份,新华路执法中队2份,西大街执法中队1份,矿区执法中队1份。
二、评查结果
(一)局案卷评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进行评查,从评查情况来看,案卷质量整体做到了事实充分、程序正当、依据准确、处理适当,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法,实体内容清晰,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适当,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经案卷评查后认定,参评的8份一般程序案卷中无不合格案卷。评查出优秀案卷三份:
1.执法大队 郑州宏桥置业有限公司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新城执罚字〔2018〕第142号)
2.青屏执法中队 陈丽娜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搭建临时构筑物(新城执罚字〔2018〕第128号)
3.新华路中队 阮改娜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举办商业宣传活动(新城执罚字〔2018〕第155号)
(二)优秀办案人员六名:
李彩玲 樊素娟 刘遂勤 王海霞 蒋晓娟 张秦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文书字体不规范、不统一。
2.办案人员对已办结的案卷归档不及时。
3.其他细节性问题。
三、下步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针对本次评查出的问题,认真讨论总结,对多次出现的问题,要查找原因,积极整改,确保在下一季度的案件办理中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2.在日常办案中,要更加重视细节问题,案卷中的文书填写要规范,格式文书中的字体要统一、规范,案件办结后要及时归档。
3.对长期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引用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