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处“6•24”触电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

索 引 号:753879590/2018-0022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公报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1-08发布日期:2018-11-0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处“6•24”触电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

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

2018年6月24日下午7时50分,位于新密市矿区办事处的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供电处在分局箱式变压器进行变压器直流电阻试验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7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成立了由新密市安监局、公安局、总工会、矿区办事处、郑煤集团安监局和郑煤集团纪委组成的调查组,邀请市监察委参与调查,并迅速对事故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事故调查组对触电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现已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并对相关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经研究,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三、对有关这次触电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问责建议如下:

(一)处理意见:同意由郑煤集团供电处对事故中有关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新密市安监局备案。

(二)问责建议:同意郑煤集团供电处向郑煤集团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报新密市安监局备案。

四、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新密市安监局要督促责任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抓好落实。

五、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尽快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将该批复的落实情况报新密市安监局备案,确保落实到位。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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