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2018年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05307175/2018-0024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财政局关 键 词:财政,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1-15发布日期: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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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2018年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严格遵循“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努力克服当前财政面临的困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努力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坚持科学理财,强化依法理财,同心同德,扎实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全口径财政收入是指我市辖区内实现的中央级、省级和地(市)级、县(区)级(含市本级和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0月份,我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900507万元,同比增长56.31%。其中上缴中央级162590万元,占比18.06%;上缴省级57599万元,占比6.40%;上缴地(市)级75706万元,占比8.40%;县(区)级604612万元,占比67.14%。

(二)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明确地方财政总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7]11号)规定的口径计算,我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44306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77543万元增长17.35%。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42603万元,同比增加19.83%,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2.19%。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046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58541万元增长16.21%,为年度预算336443万元的89.31%,超收20092万元。

从分级完成情况看:市本级完成123440万元,较去年同期的95146万元增长29.74%,为年度预算136129万元的90.68%;乡(镇)级完成177021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63395万元增长8.34%,为年度预算200314万元的88.37%。

从分部门完成情况看:国税部门完成109402万元,较去年同期的95049万元增长15.10%,为年度预算138577万元的78.95%,短收6079万元;地税部门完成95880万元,较去年同期的67359万元增长42.34%,为年度预算95573万元的100.32%,超收16236万元;财政部门完成95179万元,较去年同期的96133万元下降0.99%,为年度预算102293万元的93.05%,超收9935万元。

从收入构成情况看:税收收入完成199209万元(国税部门 地税部门-教育费附加),比去年同期的157192万元增长26.73%,超收9626万元。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40261万元,同比增长17.33%;其他小税种完成58948万元,同比增长56.57%。非税收入完成10125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0.10%,超收10466万元。

从六县(市)比较情况看:与周边五县(市)比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排第五位,比排名第四的荥阳市少收758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排名第二位(登封市18.43%、新密市16.21%、中牟县11.42%、新郑市9.57%、巩义市5.72%、荥阳市0.61%)。税收收入总量在六县(市)排第五位,比排名第四的巩义市少收62972万元;税收收入增速排第一位(新密市26.73%、新郑市25.57%、登封市25.20%、巩义市23.90%、中牟县20.31%、荥阳市1.76%),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排第五位(新郑市74.46%、荥阳市72.44%、中牟县69.81%、巩义市69.42%、新密市66.30%、登封市65.76%)。各县(市)由经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从主要收入项目情况看:增值税完成10170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89752万元增长13.31%;营业税完成47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2351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17%;个人所得税完成575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8.5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924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50%;房产税完成268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64%;资源税完成617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88%;耕地占用税完成290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2.52%;契税完成1703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7.50%;环境保护税完成4831万元(今年新开征)。专项收入完成871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87%。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7999万元,比去年同期的51915万元增长435.49%,增收22608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258927万元,占基金预算收入的93.14%。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6259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89028万元增长30.13%,为调整预算数591881万元的85.53%。

从分级情况看:市本级支出执行386172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75837万元增长40%;乡镇级支出执行12008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13191万元增长6.09%。

从六县(市)比较情况看:与周边五县(市)比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排第四位,比支出排名第三的中牟县(678859万元)少支1726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13%,支出增幅排第一位(新密市30.13%、登封市18.93%、中牟县16.32%、巩义市11.18%、荥阳市7.14、新郑市1.68%)。

从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3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06%;公共安全支出2997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7.73%;教育支出856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22%;科学技术支出149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9.5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7.39%;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60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22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6.62%;节能环保支出2091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7.5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575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70%;农林水事务支出510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55%;交通运输支出577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8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72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83%;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320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90%。

(二)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6939万元,比去年同期的47490万元增长293.6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6355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71.42%,占基金预算支出的87.49%。

三、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良好,收入质量较去年有所提高。

1-10月份,我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00461亿元,增长16.21%,收入规模居六县(市)第五位,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居前三位的新郑市、中牟县、巩义市分别完成了64.49亿元、46.16亿元、37.77亿元,尤其新郑市收入规模超过我市的1倍多;我市税收收入完成19.92亿元,同比增长26.73%,较去年增收4.2亿元,增幅为六县(市)第一位,收入潜力较大;税收收入居前三位的新郑市、中牟县、荥阳市分别完成48.02亿元、32.22亿元、27.26亿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6.30%,比去年同期的60.80%提高5.5个百分点。

(二)乡镇收入情况。

1-10月份,乡镇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77021万元,同比增长8.34%。从增幅来看,除尖山外,刘寨镇增幅最高,增幅为45.75%,超出全市平均增幅29.54个百分点。从收入质量看,尖山、刘寨镇、矿区、曲梁镇、西大街、新华路收入质量超过80%,其中尖山收入全部来源于税收,其余乡镇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依次是98.51%、90.53%、86.03%、83.38%、81.66%。从收入总量来看,总量超过2亿元的有1个乡镇,为曲梁镇,收入为28221万元;总量在1亿元-2亿元之间的有6个乡镇,分别为青屏街、西大街、刘寨镇、新华路、来集镇、超化镇收入分别为18931万元、18248万元、17891万元、17051万元、14093万元、13307万元。

(三)强化督促,确保预算执行严格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市直机关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二是围绕扶贫、环保、社保等重点民生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核批复,确保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三是严格预算执行,继续强化财政内部支出管理,认真落实预算资金下达、审批、支付等限时办结制,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建设实施。四是切实做好支出目标的量化工作,严格执行加快支出管理的相关措施,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筹措资金,集中财力确保全市重点工作、中心工作资金需求。1-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6259万元,同比增长30.13%,其中:教育、社保、医疗等九项民生支出414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79%,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过去40年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推动我市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今后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新密市经济社会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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