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749/2018-0002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白寨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1-15发布日期:2018-11-15
体    裁生效日期:2018-11-15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机关,驻白寨各单位:

现将《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郑州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河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治欠保支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豫农工发〔2017〕2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个专项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18〕5号)精神,按照新密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安排,经研究,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中央、省、郑州市、新密市统一部署为统领,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长效机制,举全镇之力,大打一场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攻坚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基本思路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和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员单位,是治欠保支行动计划的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制定本区域本行业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加强指导协调,保障人员、经费和装备投入,确保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行动落到实处。

    2.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协同推进。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巡查重点和台账管理,开展集中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欠薪隐患,全面掌握并跟踪指导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从现在开始到元旦、春节前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欠新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

3.坚持严厉打击恶意欠薪与强化联合惩戒相结合。建立治欠保支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劳保所、村镇办、公安实现执法联动,高压态势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切实落实好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欠薪问题的治理的纳入新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工作目标

1.摸清底数。11月30日前,各村及相关镇直部门必须把本辖区、本部门工程领域内存在的问题排查清楚,彻底摸清全镇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数,农民工从业人数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钱数及原因等基础信息。

2.完善制度。12月1日前,在全镇全面落实“一单两金三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建立健全“四个台账”(建设工程项目台账、欠薪问题排查台账、欠薪举报投诉台账、欠薪案件办理台账),真正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制度。

3.彻底清欠。12月10日前,彻底解决全市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郑州市、新密市交办欠薪案件必须在11月30日前解决处理到位,坚决确保新建工程项目不再发生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情

1、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对本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负总责,镇直相关部门工程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处理本行业内因拖欠工程款或因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支付等纠纷造成的工资拖欠案件,查处涉及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等源头性问题的欠薪案件,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结合目标任务,制定农民工工资治久保支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要求,厘清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各村、镇直相关部门请与2018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单位:镇劳保所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部门、各村

2、全面排查隐患。各村要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行动大检查活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餐饮、加工制造等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从细处着手,向实处发力,全面、及时、准确、到位。对其他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要加强监控,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做到欠薪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早解决。决不允许出现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牵头单位:镇劳保所、村镇办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单位、各村

(二)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项制度

1.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凡12月15日之后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按照规定将欠薪企业录入“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牵头单位:镇劳保所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部门、各村

2.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总承包企业应在银行建立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2%向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总承建施工单位中标后,投标保障金(投标总价2%)不再退回企业直接转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若招投标保障金不足中标价2%,须补足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劳保所、镇直相关部门、各村

3.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镇财政设立欠薪应急周转金100万元,凡政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在12月10日前,行业主管部门必须理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人数和工资底数,由财政把所需资金打到行业主管部门指定账户上,经劳保部门监督发放。

牵头单位:镇财政所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部门、各村

4.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在工程建筑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登记制管理制度,坚持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部门、各村

5.落实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对政府投资的工程建筑领域,由项目主管部门监督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工资支付专户,专项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部门、各村

6.落实银行代发工资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的办法。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交建设单位审核后,再交其委托的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做到工资支付月结月清。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部门、各村

7.健全治欠保支“四个台账”制度。村镇两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健全和落实“四个台账”(建设工程项目台账、欠薪问题排查合账、欠薪举报投诉合账、欠薪案件办理台账)工作制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及时妥善处理欠薪问题或欠薪隐患,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对已发生欠薪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找准症结,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牵头单位:劳保所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单位、各村

8.完善恶意欠薪企业打击机制。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人失联查找,欠薪讨匿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违法犯罪,因欠薪引发的危害社会治安事件,尤其对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制造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不法讨薪”行为,予以从快从严处理。对劳保部门移交的久薪逃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快接、快立、快办。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部门、各村

9.落实建筑企业承诺机制。根据省市要求,督促建筑企业建立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机制。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加快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监管。在全镇开展“建筑企业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引导辖区内用工的建筑企业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实行欠薪违法行为信用惩戒制度,实施重大欠薪行为社会公布制度,适时通过本地媒体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大欠薪违法案件社会公布情况。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部门、各村

(三)确保在建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部解决到位

1.加大欠薪案件解决处理力度。各村和有关单位要针对欠薪案件拿出切实解决方案,限时彻底解决到位,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及时开展重大欠薪案件督查督办、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欠薪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村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督查;加大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力度,各单位要重视和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各分包企业按月核定劳动者工资,并在施工场所显著位置子以公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跟踪处理。

牵头单位:劳保所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单位、各村

2.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镇财政部门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要严格审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认真履行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事前审查,对建设资金来源未落实的政府工程项目不得子以批准,对存在拖欠农民工资的建设施工企业要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主管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无拖欠,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严格问责,追究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责任。

牵头单位:白寨镇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部门、各村

3.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要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化解、稳妥处置”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预案、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欠薪预警系统,定期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及时预警报告。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及时、稳妥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牵头单位:信访办、派出所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部门、各村

4.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加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的法律宣传力度,建立农民工讨薪值班接待制度,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服务绿色通道制度,对农民工依法讨薪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办理。加大与各部门间协调和办案力度,通过与派出所、信访办、劳保所、司法所建立互动机制,实现农民工讨薪案件简化手续,快速办理。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部门、各村

三、保障惜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举办用人单位负责人培训班,依法公布典型欠薪案件,引导企业经营者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积极利用大众媒体的宣传效应,通过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利用微信、政府网站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劳动法以及欠薪维权知识,及时向社会公市三级欠薪维权投诉电话(河南省:69690305,郑州市:12333新密市:6985431),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正确维权,理性维权,不断增强劳动者依法正确维权的意识,使全市因劳动纠纷出的重大集体事作逐年下降,形成全社会关心关受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部门对受理的举报投诉,要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审核、第一时间督促落实,决不许出现推诿、敷衍塞责现象。镇保障农民工支付工作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对各村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按照时限要求,严督实导、盯紧抓牢、跟踪问效,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懈怠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时整改,并与年考评挂钩,取消该单位年度评优资格。

(三)强化追责问责。成立镇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攻坚行动督导问责组,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监察室主任李新峰任副组长。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治欠保支工作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缓慢、欠薪案件处理不例底导致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村和相关部门,严格倒查追责,对不作为、不担当、案件办理无进展、治欠保支无成效、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同志、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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