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社保局 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索 引 号:416265205/2018-0016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1-16发布日期:2018-11-1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社保局 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为切实加强新密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秩序,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参保单位、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主动为新密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献智出力,新密市社保局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新密市社保局主要领导和监督检查科、职工医保科、居民医保科等三个科室的近20名骨干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33家定点医疗机构、68家定点药店开展突击检查和集中整治。本次检查和整治从11月8日持续到年底,重点包括七个方面:一是是否存在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二是是否存在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三是是否存在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四是是否存在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五是是否存在虚记、多记药品、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六是是否存在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七是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此次检查,检查组要形成检查报告并及时填写《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情况表》。对于检查中发现定点药店有违规摆放物品的,立即下架;有串换药品、刷社保卡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立即整改;住院参保人员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医院人员没有对病人讲解清楚,解释到位的,立即整改。没有立即整改的,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对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限期整改。对于不配合检查的“两定单位”,统一对材料进行梳理汇总后,报主要负责人审阅,经相关人员综合评议后,依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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