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民政局 关于成立流浪乞讨人员冬季救助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770875217/2018-00132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救助/业务信息/临时救助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关 键 词:民政,社会救助
文    号:新密民字〔2018〕54号成文日期:2018-11-19发布日期:2018-11-1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民政局 关于成立流浪乞讨人员冬季救助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密市民政局

关于成立流浪乞讨人员冬季救助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

冬季来临,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流浪乞讨人员冬季救助工作,确保不发生恶性事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冬季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丽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巍玮   副局长

张旭东   党组副书记

郭志强   工会主席

郑新伟   副科级干部

张建军   副科级干部

成  员:张文平  刘书臣  申永浩  张志强  钱二战

        文云龙  朱喜彬  魏君辉  卢万松  刘培峰

        郭钱池  王进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救助管理站,具体负责冬季救助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巡查组,分片包干,责任到组。

第一巡查组  组长:王巍玮。成员:张文平、刘书臣、

申永浩,具体负责青屏街办事处的巡查督导工作;

第二巡查组  组长:张旭东。成员:张志强、钱二战 、文云龙,具体负责西大街办事处的巡查督导工作;

第三巡查组  组长:郭志强、张建军。成员:朱喜彬、                 魏君辉、卢万松,具体负责新华路办事处的巡查督导工作;

第四巡查组  组长:郑新伟。成员:刘培峰、郭钱池、王进伟,具体负责矿区办事处的巡查督导工作。

巡查组对巡查区域的救助工作负有巡查和督导落实责任,巡查时间从2018年11月15日开始,2019年3月15日结束。巡查重点为各街道办事处街道、桥下、繁华地段、车站以及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区域。主要巡查是否存在救助隐患,重在发现和帮助解决问题。每周巡查不低于二次(周二、周五),巡查情况于次日报救助站,救助站对巡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每周向局领导报告一次。局主要领导将采取不定时的方式对巡查组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按照“应救尽救,一个不漏”的原则,实行属地首助、先救后助、自愿求助、分类施助。

(1)街头发现身体状况正常的求助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救助,随后可视情况转送市救助管理站。

(2)街头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或智力障碍的流浪乞讨人员,先报警由公安机关甄别身份后,确实需要救助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所在地政府机关护送到市救助管理站或直接送往新密市富生精神病医院救治。

(3)街头发现有其他危重疾病的流浪乞讨人员,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先报警由公安机关甄别身份,在由120急救中心第一时间送至新密市中医院治疗。

同时,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按所分包乡镇办事处,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冬季救助工作开展进行督导检查。分包办事处的领导要负责配合巡查组做好巡查区域内的巡查督导工作;各巡查组组长在做好所分包的巡查区域内的巡查督导工作的同时,还要对各自分包的乡镇冬季救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不发生非正常亡人事件。

青屏街办事处、新华路办事处、西大街办事处、矿区办事处要求每月填写《冬季专项救助巡查救助情况月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于当月15号报送到救助管理站。

附件:冬季专项救助巡查救助情况月报表

                     

                            新密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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