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第二次 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3533/2018-00358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境污染费征收信息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环境保护,环境,保护
文    号:国办函〔2018〕74号成文日期:2018-11-05发布日期:2018-11-2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第二次 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第二次

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函〔2018〕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韩 正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丁学东  国务院副秘书长

    李干杰  生态环境部部长

    宁吉喆  统计局局长

成 员:郭卫民  中央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新闻办副主任

    张 勇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辛国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杜航伟  公安部副部长

    刘 伟  财政部副部长

    王春峰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

    赵英民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倪 虹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戴东昌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魏山忠  水利部副部长

    张桃林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孙瑞标  税务总局副局长

    马正其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钱毅平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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