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6265205/2018-0016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03 | 发布日期:2018-12-03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我市结合困难企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执行情况,将从2018年7月起为全市7千多名困难企业职工进行医疗保险征缴比例变动和医疗保险账户返钱的制度改革,医保缴费比例由原来社会平均工资的4.8%变更为社会平均工资80%的10%。届时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既可以享受门诊医疗费,每月社会保障卡按标准返还医疗保险门诊待遇,卡上余额除可以用于医院、门诊、定点药店刷卡消费外,常年患有慢性疾病的职工还可以享受职工慢性病医疗保险补助待遇,此举将极大减轻困难企业职工医疗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