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175/2018-00270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政策法规/法律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财政局 | 关 键 词:财政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06 | 发布日期:2018-12-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财会〔20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
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明确会计人员范围和专业能力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