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8303/2018-0003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贯彻落实,回头看
文    号:牛政办〔2018〕48号成文日期:2018-12-08发布日期:2018-12-1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2018-12-08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郑州市、新密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牛店镇安委会决定集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2018年12月8日

 

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5·25”特别重大

火灾事故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2015年5月25日,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批示:请河南省和有关部门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做好遇难者善后和家属安抚工作,尽快查明火灾事故原因,依法追究事故责任。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令人痛心。鲁山事故血的教训再次警示我们,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紧绷安全这根弦。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彻底排查隐患,尤其要做好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等的安全保护,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年多来,我市在河南省、郑州市统一部署安排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进一步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落到实处,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按照省、郑州市、新密市安委会具体要求,牛店镇安委会决定就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

一、 总体要求

集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以下简称“回头看”):查政治站位、思想认识;查有没有“空转”、“降格”;查主要领导是不是亲力亲为抓落实;查有没有避重就轻、弄虚作假;查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查做没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的偏差。严守政治纪律、坚定“两个维护”,扛稳政治责任,增强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落到实处。

二、主要任务

本次“回头看”活动,重点开展“十对照、十检查”:

(一)检查传达学习贯彻是否到位。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鲁山事故血的教训再次警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绷紧安全这根弦”的批示要求,查是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是否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是否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是否树立“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和“知厉害”的责任意识,是否树立“临事而惧、夜半惊醒”的忧患意识,是否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是否确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发展意识。

责任单位: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检查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后采取措施落实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火灾事故批示后,镇政府下发一系列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郑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5〕24号文件的通知》(新密安办〔2015〕53号)、《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郑安委办〔2015〕44号文件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密安办〔2015〕55号)、《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安〔2015〕15号)、《中共新密市委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密发〔2018〕10号)、《新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郑安委办〔2018〕114号文件学习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密安办〔2018〕6号)等。

责任单位: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彩钢板房专项整治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尽快查明事故原因”的批示要求,查养老院、敬老院、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医院、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目前是否存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是否存在建设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建筑,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材料作保温层,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电器设备安装及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储存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设备损坏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民政所、村镇发展办、派出所、中心校、镇消防中队、工商质监所。

(四)检查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和救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尤其要做好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等的安全保护”批示要求,查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民政部门管理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等机构消防安全是否达到《民政部、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81号)的整治要求。

责任单位:民政所、派出所、中心校、镇消防中队、工商质监所。

(五)检查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治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彻底排查隐患”批示要求,查《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安〔2015〕15号)明确的10 个重点领域、36个牵头单位负责的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全面,重大隐患是否全部整治到位。查三年来,全镇开展的煤矿灾害综合治理、道路交通三年整治、建筑施工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三年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文物建筑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等是否按部署要求整治到位。查2015 年以来,各级督查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上级和我镇挂牌督办事项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五中队、交通站、村镇发展办、经济发展办、派出所、中心校、计生办、镇消防中队、综教办、工商质检所、民政所、文化站。

(六)检查事故责任追究是否落实到位。对照习近平总书记“依法追究事故责任”的批示要求,查2015年以来,全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意见是否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安全办。

(七)检查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查2015年以来,全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意见提出的防范整改措施以及以案促改是否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安全办。

(八)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批示要求,查各村、各有关单位是否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厅文〔2018〕35 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新密办〔2018〕40号)要求,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是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做到严抓、严查、严处,是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履行一岗双责,是否具体抓、抓具体;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九)检查事故预防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批示要求,查各村、各有关单位是否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源头治理、前端处置,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督办机制、是否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以案促改落实机制、是否建立安全基层基础投入保障机制,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责任单位: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照省委书记王国生对安全生产工作指出的安全生产没有淡季,必须抓细、抓小、抓实、抓早,抓到源头上,以及陈润儿省长强调的安全生产任何时候大话说不得,必须警钟长鸣等要求,查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火灾事故重要批示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批示落实批示、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是否存在推诿塞责、庸政懒政、渎职懈怠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活动安排

本次“回头看”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自查自改阶段(2018年12月10日前)。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十对照、十检查”主要内容,开展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自查。要对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2018 年12月12日前,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分别形成自查报告,对未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建立台账,一并报送报镇安委会办公室。每周二上午12时前(至12月底)向镇安委办反馈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专职联络员(首次还要报送分管负责人和专职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二)督查检查阶段(2018 年12月中旬左右)。由镇安委会办公室和镇政府2个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各村、镇安委会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组织专项督导。2018年12月20日前,各督导组将督导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改进提升阶段(2018年12月底前)。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照自查和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矛盾,逐条细化措施,逐条跟踪落实,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用整改实效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要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紧密结合,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本次“回头看”活动,是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举措,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在深刻学习领会和狠抓贯彻落实上下功夫,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在全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镇安委会成立“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陈振刚同志任组长,副镇长程宏伟同志任副组长,镇安委会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督办。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带头查问题、找症结,定方案、抓整改;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对“回头看”活动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制定本辖区本分管行业“回头看”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构、责任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等,确保活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要把本次活动同当前我镇推进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及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结合起来,以“回头看”活动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严格落实。要把本次“回头看”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聚焦突出问题,敢于反映实情,敢于追责问责,建立健全督查督办、跟踪问效、汇报点评、定期通报、约谈警示、执法惩处等工作机制,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镇安委办将适时开展随机抽查、暗访暗查,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