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63/2018-00085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27 | 发布日期:2018-12-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12-27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自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10月10日,对新密市煤炭学校2016至2017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煤炭学校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市煤炭管理局,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工作,法人代表王红伟。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单位编制63人,实有职工45人(其中:管理岗位18人,专业技术岗位3人,工勤技能岗位24人)。单位内设校务办公室、教学管理科、财务管理科、后勤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电教管理科等6个机构。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煤炭学校2016至2017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设置部分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是存在食宿费结余未上缴财政、培训费未实行票款分离制度、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公用车辆维修未执行定点管理制度、违规使用现金、主要领导干部直接分管财务等违规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食宿费结余未上缴财政
(二)食宿费结余未上缴财政
(三)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
(四)公用车辆维修未执行定点管理制度
(五)违规使用现金
(六)主要领导干部直接分管财务
四、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煤炭学校严格按照票款分离的管理制度收取培训费;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应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规范会计核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