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63/2018-00081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27 | 发布日期:2018-12-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12-27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10月25日对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属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程柏松,其主要职责为组织实施全市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编制60名,实有人员52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单位下设6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法制宣传科、征补资金监管科、征补管理一科、征补管理二科、征补管理三科。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度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年度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基本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存征迁补偿安置资金结余、超预算列支、无预算列支、未实行公务卡结算、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不合规票据列支、会计核算不规范、未保存资料、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确证扣费等违规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征迁补偿费结余资金9,302,678.00元;
(二)超预算列支有关费用2,196,096.81元;
(三)无预算列支990,220.00元;
(四)未实行公务卡结算列支有关费用669,652.00元;
(五)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495,421.58元;
(六)不合规票据列支11,753.00元;
(七)会计核算不规范7,227.00 元 ;
(八)未保存资料;
(九)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十)未按规定缺证扣费。
四、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应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及时清理往来账款;进一步学习有关财经法规,严格支出行为;加强会计核算,规范票据支出行为,规范公务卡结算;严格落实政府征迁的相关文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完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