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63/2018-00074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27 | 发布日期:2018-12-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12-27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2月9日,对新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至2017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人员及机构设置情况
新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属行政单位,法人代表翟文辉,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维护和开发利用;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战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隐蔽,配合要地防空作战和城市防空作战,恢复生产和生活等工作。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办编制人数 13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8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行政1人,事业7人)内设工程科、指挥通信科2个科室,下设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1个二级机构。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至2017年度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年度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基本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是存在人防工程审批手续办理滞后、人防施工建设手续未同步进行、超限额使用现金、未按科目列支费用、公务车未定点维修、应入未入固定资产、财务制度不规范等违规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2016至2017年度人防工程审批手续办理滞后
(二)2016至2017年度人防施工建设手续未同步进行
(三)2016年度超限额使用现金14,430.00元
(四)2016年度未按科目列支费用6,425.00元
(五)2016年度公务车未定点维修4,880.00元
(六)2016年度应入未入固定资产6,348.00元
(七)2017年度财务制度不规范
(八)2016至2017年度办公电脑7台,全部使用正版办公软件
四、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经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执行,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按规定审批办理人防工程手续;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